网民朋友: 您好!收悉您在网络平台发贴反映书院街11号附6-10号门面装修下挖地基相关问题,我办高度重视,赓即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发如下: 经核实,6月3日上午,书院街11号居民投诉该楼栋附6-10号门面正在用挖机进行下挖施工,社区工作人员和下沉社区“两违”队员随即赶至现场责令其停工,后综执局、住建局等部门到场进行处置,要求其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审批手续后再规范施工。该门面业主请四川省名城建筑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阆中市书院街11号附6-10号五幢门面房下降地坪的处理说明》(以下简称《处理说明》),说明指出下挖改造不会对原有建筑造成结构安全隐患,之后该门面业主遂持《处理说明》继续进行下挖施工。6月21日,楼栋居民再次向书院街社区进行反映,认为该门面下挖施工行为存在隐患、可能影响住房安全,社区协调综执局、住建局等部门到场进行处理,出具《处理说明》的设计单位也派员到场进行了安全技术层面的解释说明。6月23日,楼栋居民向市信访局反映该门面施工致使房屋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市综执局于7月21日现场送达信访答复,并于7月27日张贴了相关通知(公告)。楼栋居民信访反映以来,该门面业主未完全停工,一直断续施工,期间业主、施工方与楼栋居民发生了两次抓扯,其中8月4日因抓扯造成一位居民受伤,后经报警九龙派出所介入处理,伤者目前正在人民医院接受治疗,街道、社区将全力做好后续事宜协调处理。 针对上述情况,8月5日上午9时,市综执局主要领导率相关部门现场办公处置,责令该门面业主对下挖地基予以回填,规范装修营运,避免新的矛盾产生。 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关注,支持与监督。 保宁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