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您来信反映的关于您父亲在简阳市天慧美域天城项目被殴打致伤要求赔偿等相关问题。来信已收悉,现将情况处理回复如下: 我局收悉该信访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了信访人,通过信访人得知其父亲在简阳市天慧美域天城建设项目被工友殴打致伤,其要求项目对其父亲进行相应的金额赔偿,我局工作人员表示会针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并要求项目妥善处理。 我局庚即联系了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积极协调分包单位及劳务公司妥善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2021年 8月9日,项目施工单位将处理结果通过电话方式反馈至我局:该事件已于2021年8月9日由项目方牵头,召集分包单位及事件双方当事人在公安机关的协调下达成一致意见,即由该劳务公司派遣工人车怀勇赔偿信访人父亲人民币六万元整,双方签订《谅解协议书》,信访人表示后续不再追究。 2021年8月16日下午14:00,我局再次与信访人取得电话联系,其表示六万元为父亲被殴打的赔偿费用,工地应针对辞退其父亲赔偿其三个月工资,并赔偿疗养期间工资。2021年8月16日下午17:00,我局工作人员现场与天慧美域天城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项目表示信访人父亲并无住院,而其签订的《谅解协议书》表示其后续不会再针对此事件进行索赔,该事件在项目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了其工地现场管理相关条约,符合其辞退条件。如信访人对此持有意见,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起诉。 经后续查证,该信访案件现场调解时间节点实际为2021年8月7日,由于项目与我局汇报出现失误,且与信访人对关于其签订的《谅解协议》的理解有所不同,导致您对信访回复件不满,我局对此表示歉意。 2021年8月18日下午15:00,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将以上情况告知了信访人,明确其提出的工地方赔偿相关费用目前我局已无法再进行协调,如信访人对此表示不满,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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