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与2021年3月19日在金牛区杜家碾凤凰山体育中心工地做工受伤入院。当时四川恒博筑景建设公司项目经理和四川石峰劳务公司包工头负责人各种花言巧语说的会妥善处理,让我们不要走工伤,私下商量解决。由于当时我们只想到只要人没事,一切都好说,但没想到他们出尔反尔,送到医院就不管了,拖欠医药费不及时支付影响治疗,包工头家属反而打电话辱骂我父亲赖在医院不出院。多次到工地找项目经理和包工头无果。我们只好给市政府热线反映情况。但最终也没有好的结果。
我多次反映的问题一直未解决:其一,对于在工地干活的农民工工资,未得到支付;其二,因在工地干活受伤的费用及应支付的补偿未得到解决。每反映一次问题,城投公司只为了完成分派的工单,未及时联系、协调并责成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公司及对应劳务公司和班组及包工头试图解决问题,而是敷衍了事,没有真正的设身处地的为农民工解决实际性的问题,从发生工伤到拖欠工资,都是事不关己的态度。每次只是电话告知我,机械的让我自己走法律程序。由于农民工缺乏对自我的法律保护意识,只以为干活后并会得到应有的报酬,然而招揽(派遣)方也没有告知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对于我们这类弱势群里真的就视为不见吗?这个项目的包工头电话不接 ,不给钱,不负责。一句建议走法律程序,为了那么点血汗钱逼的没法了只好走法律诉讼,半年多了好不容易熬到开庭那天,可专业分包、劳务公司均缺席,都不到场,这是怎样一种恶劣态度??请问就不能督促协商解决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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