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11月20日在麻辣社区曝光了四川盛世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升钟湖景区街道边多次焚烧剧毒塑料、泡沫等建筑垃圾的事件。11月24日西水镇政府对本人的帖子进行了回复,本人看到回帖非常的震惊和失望。因为西水镇政府的回复包庇当事人、当事企业,严重违背事实,避重就轻,用个人行为替当事企业推脱责任,不但不敢依照法律法规处罚当事企业,连曝光照片上企业负责人焚烧垃圾的事实都不敢承认。
在看到回复后,本人原本想是否是本人提供的照片不清楚、阐述的事实不详尽导致西水镇政府调查不实,因此本人又再次详细阐述了三次(每次焚烧时间长达几小时)所见的四川盛世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焚烧剧毒塑料、泡沫等建筑垃圾行为的具体时间和经过,并附了相关的照片。
随后本人又发出几点疑问:
1、为何本人记录的几次焚烧剧毒塑料、泡沫建筑垃圾在回复中均未提及?而且本人记录的几次焚烧剧毒塑料、泡沫建筑垃圾的过程长达几个小时为何无人来制止和处理?
2、曝光的照片中明明有公司负责人李崇伟点火的身影,他是代表公司还是个人?为何回复中眼盲心瞎没有提及?
3、回复称公司员工彭文昌焚烧垃圾是个人行为,请问上班时间代公司处理公司垃圾为何算个人行为?
4、对彭文昌进行行政处罚200元的处罚依据是什么?为何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违反本法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来进行处理?
5、政府为何情愿降低公信力也要包庇这家企业的原因是什么?而且还是当事企业在环保部门调查时公然声称要报复举报人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包庇当事人,我们不得不深思其背景真的如当事人叫嚣的县上、市上、省上都有人吗?
同时,本人也呼吁主管部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打击破坏和污染大气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还子孙后代青山绿水一片蓝天。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针对本人的上述疑问和呼吁,西水镇政府于2021年11月30日再次给出了与11月24日相同的回复。在此,我不得不提出心中的疑惑:给举报人公正的回复为何如此之难?西水镇政府到底为什么要维护被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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