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1234|评论: 64

[群众呼声] 阆中一壮汉因天然气管道抢险途中死亡,黑心老板邓智平只愿赔2万,其余走少量保险理赔[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27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阆中一壮汉因天然气管道抢险途中死亡,黑心老板邓智平只愿赔2万,其余走少量保险理赔
年仅53岁的郑元杰,在黑心老板经营的阆中鑫欣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上班10多年,从事收费、管道维护等工作,2022年1月15日,接到用户反映阆中河溪天然气管道漏气,接到电话后,郑元杰立即骑上电动车赶去现场抢险处理,但在赶往现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
受害方电话通知邓智平,邓说有保险,等尸检报告。21日受害方接到报告后,邓智平就找个律师来敷衍,律师又不能做主。
郑元杰上有老下有小,按正常应该赔偿120万元以上,但保险公司只能赔偿60万元,其余60万元就该邓智平方工伤赔偿,我方理性的找邓智平,叫他承当20万元算了,但他还是找个律师来敷衍,只愿意补偿10万元,我们未同意,但等郑元杰下葬后,邓智平托律师回电话只愿意补偿2万元。
好黑心的老板,郑元杰为他工作10多年,因公死亡后就如此对待其家人, 活蹦乱跳一条人命在邓智平的心中就这么不值钱!更可气愤的是:我们一直理性讨说法,但从郑元杰死亡至今,邓智平一直不见面,连句安慰的电话都没有,好像郑元杰该死。这个黑心老板良心何在?天理不容!
受害人家属方强烈要求:阆中相关部门介入,为郑元杰及其家属主持公道,依法公正赔偿。
(后附相关证据)
受害人联系电话:13219131923
2022127


邓的公司脾.jpg
邓的保险.jpg
证明是抢险.jpg
尸检.jpg
郑工资表.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249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2-2-10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职工抢险中途死亡赔偿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天然气用户: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鑫新燃气职工抢险途中死亡赔偿问题”的网贴已收悉。经住建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我局与鑫新燃气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询问,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该职工不是在工作区域出的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况认定。如果您对此认定及赔偿情况不认同,可以走正常司法程序对该公司提起诉讼。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0日

满意(0)
不满意(1)

发表于 2022-2-12 11: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阆中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22-2-10 17:05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职工抢险中途死亡赔偿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天然 ...

对于官方的有力回复,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只能呵呵,警察问犯罪分子你犯法了吗?警察问吸毒犯你吸毒了吗?警察问醉酒驾驶人员你饮酒了吗?

发表于 2022-1-27 18: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跟腊月的,这老板心真黑,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核实、查处,给读者一个答案,不然公理何在?

发表于 2022-1-27 18: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黑心老板!以后谁还愿意为他效力!!!!

发表于 2022-1-27 19: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太黑心,抢险救灾途中属于工伤认定,工伤就该按国家标准赔偿

发表于 2022-1-27 20: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老板真的是没有良心,人是在为你办事的路上出事的,出事后一直不露面。出事的不仅是一个员工,还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一位丈夫,一位父亲,一位儿子,一位家族老大哥。老板这番作为,于情于理都讲不通,试问这事发生在你头上,你该怎么办?人心太黑早晚得遇上鬼

发表于 2022-1-27 20: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心老板,请公司领导高层赶紧出面解决,年关前还敷衍了事,现在这个社会,还想搞什么阴谋阳谋吗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2-11 08:56
阆中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22-2-10 17:05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职工抢险中途死亡赔偿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天然 ...

好一句“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该职工不是在工作区域出的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况认定”!从这句话反映出来贵局根本就没有实际调查,仅凭该公司负责人的回答就成了你们回复的依据,你们的官僚作风还这么强吗?阆中市委年前“树新风、开新局、谱新篇”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在你们局就是这样贯彻落实的吗?请待实地调查后负责任的回复!

发表于 2022-2-12 11: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阆中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22-2-10 17:05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职工抢险中途死亡赔偿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天然 ...

官方这样回复是不是太草率了,毕竟是条人命啊!

发表于 2022-2-12 14: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老板也真的是………出了这么大个事也该给人家好好解决嘛

发表于 2022-2-12 14: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啊,逝者死的太冤了吧,我看上面说的明明就是买了材料去工地干活的路上,在工作的路途中出现的意外,不是工伤,那算什么呢!人在工地出事,公司就不负责任,老板不关了,那这个世道还有天理吗?大家传递正能量,让此事上热搜,给逝者一个交待!

发表于 2022-2-12 15: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官方,回复不能这么草草了事呀。作为一个平头老百姓,我觉得这个回复太片面了,有失公允。我看回复里说得仅仅听了负责人的一面之词,也应该问问死者家属啊!公正的协调双方才能使大众信服!

发表于 2022-1-27 20: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1-27 21:16
300万不过分

发表于 2022-1-27 21: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交通事故,又是工作途中,事故责任与工伤赔偿能不能同时解决是个问题,找相关部门问清楚后协商解决,希望早日得到依法公正赔偿。

发表于 2022-1-27 21: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1-27 22: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1-28 08: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山老板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家出了这事怎么想!还有手下还有这么多兄弟伙!别让兄弟伙们寒了心!以后还有谁愿意为你效力!!!!

发表于 2022-1-28 13: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太黑心,抢险救灾途中属于工伤认定,工伤就该按国家标准赔偿

发表于 2022-1-28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法律来赔就行了。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