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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致市委书记、市长的求助信(续)[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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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6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市委书记曹立军、市长李云的求助信(续)
           ---梓潼县翠云廊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彭京跃

尊敬的曹立军书记、李云市长:

     我叫彭京跃,是梓潼县翠云廊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翠云廊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翠云廊公司100%的股份,身份证号码:510725196103010010,电话:13158882698。
     2022年2月21日下午18点26分,接到梓潼县法院电话,说我在麻辣社区上反映的问题市上领导已知晓、很重视,市中院李勤院长委托王小勇副院长接访我,最后通知我第二天上午10:30到市中院,并强调我本人一定要去。
     2022年2月22日上午,我到绵阳中院接访室,参与接访的主要人员有王小勇(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东(梓潼县人民法院院长)、申建平(梓潼县政法委副书记)。 王院长说今天受李李勤院长委托对你进行接访,要求我要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争取在市县两级法院得到圆满的化解。听到王院长的发言当时我内心很激动,对党和政府的关心、重视充满了感激。
     我一直以来都认为并践行实事求是向组织反映问题,既是对领导负责也是对自已负责,因为只有事实真像才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由于法院接访时间只安排了一个多小时,我发言的时间有限,我当时向两位院长各交了一份举报材料(每份67页),并口头简述了三方面的违法事实及经过:

      一)梓潼县法院执行局个别领导干部滥用司法职权,于2017年4月6日,以262万元为限的诉讼保全申请,违法超额整体全面查封了翠云廊公司名下、我个人及家庭名下12251平方米,价值9900余万元的商业房产2016年以前已分割办理了66份产权证),上述财产被法院明文不得进行抵押、销售、出租等,同时还违法强行阻止了翠云廊公司正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押登记程序,我有义务提出的疑点:一是查封申请人杨才、黄枝华为夫妇,其中黄枝华的同学贾朝钒时任梓潼法院分管执行局副院长,查封笔录上执行法官马波为时任梓潼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目前两人均在任,马波已升任梓潼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二是保全查封申请及民事裁定书2017)川0725民初750号均载明查封、保全金额以262万为限,在执行环节任意扩大至全面超额整体首查、死查我想不通这些执法者眼里还有没有法律?!可能法律在他们眼里就是工具而已,是为党和人民服务还是为关系或金钱服务,只有他们自己清楚我作为小老百姓又怎会得知?!!!

如果,262万可以将企业近亿资产全部首查封近4年那么以借了一根凳子的由头就抄人全家也可以大行其道,天理何在?!

     二)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梓潼县翠云廊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存在的问题(详见附件举报材料)。

     三)梓潼县人民法院法官赵加锋伙同梓潼法院技术室主任罗波,将指定破产管理人的方式由电话通知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以摇号机选方式确定临时变更为违法圈定,相关法官滥用职权,指定程序违法(详见附件举报材料)。
如果这种直接指定的方式没有错,那绵阳中院为何在我举报后专门发文规定不准再以直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理人?如果没有错,那就没有必要要禁止嘛(中院发文这是梓潼刘东院长接访时说的,我没有看到相关文件)。那我想不通是的,发生在翠云廊公司的错误为什么就不能纠正呢?

     轮到梓潼法院发言。由于举报的违法违纪问题涉及梓潼法院现任两个党组成员(副院长贾朝钒、执行局长马波),刘东院长当天直接在没有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就全面否认梓潼个别法官严重的违法事实,还说全面查封不影响翠云廊公司的生产经营。我当时听了心里非常气愤!如果说法警守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违法阻止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抵押登记办理,以262万元的保全金额超额全面整体首查、死查企业近亿资产,最后导致企业被拖入破产,事实清楚,肉眼可见,这都不算影响企业经营?那刘东院长认为要怎样才能算影响企业经营呢?刘东院长这种严重违背事实、证据,极不负责的说法,是只为了愚弄老百姓还是打算欺骗党和政府?

     我在想这哪是实事求是真心解决问题的态度?!我当时心都凉了。甚至有的人还表达意思让我算了,王小勇副院长客气的说,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接访到此结束。但最后我还是表达:我所反映的问题,请组织上也实事求是,错到哪里纠到哪里。我希望我反映的问题能在绵阳能在家乡得到解决。我也希望绵阳是我维权的最后一站。

     我知道有一个信访首问制度。我担心这是个走过场的接访,于是向王小勇副院长、刘东院长要联系办法,以便下来再配合组织调查举证质证。两位领导都说不方便。刘东院长说,今天过后我们找你,一个月之内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今天我无意中在麻辣社区看到梓潼县人民法院的回复,他们要求我实事求是,但他们自己却一点都不“实事求是”,否认了所有的违法事实。看来那天说要“实事求是”只是对我说说而已的,让我等一个月是缓兵之计。接下来不晓得是不是该解决向父母官反映问题,给他们找麻烦的人了?!维权数年,我深深担心,他们那天的接访,是不是早就打定主意只是把我作为一个道具,“留影”应付领导。
就在几天前,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第一条就是“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我不晓得两位院长是否还未来得及学习?!

      我想了很多,思考了很久。不得不连夜写下这封向两位父母官再次求助的信。

     生存权我在这里不说了,接访当天他们都没主动提这码事,在他们眼里,百姓如草芥,就当我没有说。

     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忠诚于事实,忠诚于法律,对组织负责、对领导负责,对社会负责,对我自己负责。我恳请两位父母官转告中院李勤院长——我所举报的问题,涉及梓潼法院两位在任的班子成员(贾朝钒、马波),一是大权在握,二是根深蒂固、盘根错节的复杂关系。我多年举报反映的问题,只要到梓潼法院,非但得不到解决,个人和企业的生存一定是越来越困难。请求李勤院长,以舆情举报为线索,首先对梓潼法院262万元超额查封的执行案子是否违法,以我持有翠云廊公司100%股份的股东个人名义(我作为法人代表参与诉讼的权力已被众益公司剥夺,我只有以个人名义才能参加庭审提级在绵阳中院公开再审(按照法律规定,上级法院可以审理下级法院的案件),给老百姓一个公开说话的机会,同时,也请求市政法委班子的法律专家、市人大监察委的法律专家、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班子的法律专家和市纪监委的办案专家参与见证!让事实和证据说话,让双方的证据都拿到太阳下充分举证质证。只有审清了事实,才能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请求绵阳中院给我一个感受公平正义的机会!我愿意成为庖丁解牛的那一头牛,希望用翠云廊公司的个案推动绵阳法治的进步,让绵阳的营商环境更加美好。

     我作为绵阳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感谢“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两位父母官,祝愿绵阳的明天更美好!


                                                                      梓潼县翠云廊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  彭京跃  

                                                                                                                                 二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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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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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8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翠云廊PJ丫"::
您好!2020年以来,梓潼县翠云廊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翠云廊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某多次举报并通过网络媒体反映梓潼法院滥用职权、超标的查封翠云廊果业公司财产等问题,绵阳两级法院及相关部门均高度重视。经我院多次评查,市政法委组织的“万案大评查”(盐亭法院交叉评查);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于2021年9月6日作出《关于梓潼县翠云廊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彭某某控告梓潼法院执行局、绵阳中院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回复》,认定彭某某所反映问题均不属实。此次经我院再次组织评查,结论为所涉案件均合格。
(一)举报反映:不服梓潼县人民法院(2017)川0725民初750号民事裁定书,梓潼法院超标的查封,导致翠云廊果业公司所有经营活动被迫停止,到期债务不能清偿,被迫拖入破产程序
经查,举报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2017年4月1日,杨某、黄某某起诉要求彭某某、宋某某(系彭某某之妻)、翠云廊果业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61万余元及利息。4月5日,杨某、黄某某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房屋作为担保,请求对彭某某、宋某某、翠云廊果业公司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翠云廊果业公司开发的梓潼县AC广场的不动产)予以查封,金额以262万元为限。4月6日,我院依法作出(2017)川0725民初7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彭某某、宋某某、翠云廊果业公司在梓潼县AC商业广场登记的不动产予以查封,金额以262万元为限,同时裁定查封杨某、黄某某所有的作为担保的房屋,我院审查后依法作出的保全裁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事项并无不当。当日,该案移送执行【案号为(2017)川0725执保46号】,我院执行人员在查封彭某某、宋某某名下的位于梓潼县AC商业广场的1101-1105号门面(彭某某自述价值358万元)时,发现该五间门面已被陈某某申请保全的(2017)川0725执保42号案查封(查封2101-2111号、1101-1114号房屋,金额以300万元为限),故对该五间门面的查封属于轮候查封,不能满足执保46号案262万元的保全申请。执行人员同时向梓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得知,彭某某、宋某某、翠云廊果业公司除上述五间门面以外,已办证的不动产已全部抵押给平武农商行和绵阳市商业银行梓潼支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额度总计2106万元,故执行人员又对彭某某、宋某某、翠云廊果业公司在AC广场登记的不动产予以查封,实质即对已抵押不动产的残值进行查封。综合看,执保46号案仅轮候查封彭某某、宋某某名下门面5处(建筑面积166.5㎡),查封翠云廊果业公司名下已全部办理抵押登记的车位16个(建筑面积1099.36㎡)、房屋37处(建筑面积3418.46㎡,且其中部分房屋亦同时被执保42号案查封)。2019年,经平武法院对我院查封的翠云廊果业公司前述财产及另外2307.49㎡车位、4485.95㎡商业评估,共计价值仅3470.30万元。故轮候查封的价值及抵押权实现后可能残余的价值并未明显超出保全限额,不存在超标的查封问题。事实上,杨某、黄某某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前述查封财产涉及抵押权、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轮候等原因,加之又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执行未果,在将前述执行现状告知杨某、黄某某二人并经二人同意后,我院依法于2017年12月8日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翠云廊果业公司破产的原因是其自成立以来即长期缺乏主业经营、长期亏损,特别是2015年以来因资金断裂、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及彭某某涉及多起诉讼案件,仅2017年3月至4月6日期间9起民间借贷纠纷所涉金额即高达1122万余元,仅平武农商银行等5家债权人的诉讼金额即高达5000余万元。后经审计,截至2020年4月30日,翠云廊果业公司资产合计6386余万元,负债合计7893万余元。综上,执保46号案所查封财产中,1101-1105门面属于轮候查封,其余查封的财产已被抵押且抵押数额较大,系对其残值进行查封,不存在超标的查封的问题,同时该查封是登记查封,即活查封,并未禁止、妨碍翠云廊果业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故对于举报人反映的因法院超标的查封导致翠云廊果业公司所有经济活动被迫停止,到期债务不能清偿,被迫拖入破产程序与事实不符。
(二)举报反映:在指定破产管理人时程序违法,由摇号变更为违法圈定
经查,举报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根据彭某某签字确认的笔录反映,2020年4月28日上午,我院技术室主持双方进行破产管理人的选定,彭某某、吉盛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胡某某、办理破产清算的合议庭成员以及我院督察室负责人均到场参加,案件承办人的法官助理到场作了记录。选定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协商选定并同意先由胡某某在《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中勾选出六家机构,彭某某在电话咨询其所称的律师或法律顾问的基础上,明确表示同意胡某某勾选的六家机构中的四川众益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益公司”)为本案的首选破产管理人。针对彭某某的表态,胡某某表示同意。对此结果,合议庭认为,虽是由摇号变成双方协商,但是在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且有利于后续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推进,故表示予以尊重。2020年5月7日,合议庭根据双方协商选定情况及进一步审查的情况,作出(2020)川0725破1号决定书,正式指定众益公司为管理人。综上,不存在由我院“违法圈定”管理人的问题。
(三)举报反映:非法剥夺38位债权人4596.42万元的投票金额的表决权、选举权,利用职权操纵债权人会议
经查,举报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我院在2020年5月7日作出正式指定众益公司为管理人的决定的同时,就发出破产公告,并在公告中确定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债权申报程序中,平武农商银行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金额2300余万元,虽管理人经初审将其认定为抵押债权,但在2020年8月16日对包括平武农商银行债权在内的几笔金融、工程及借款类债权进行复审时,发现平武农商银行的申报材料中缺乏2000万元借款本金的转账凭证及抵押物清单等证明材料。当时考虑到平武县受到“8.16洪灾”影响,管理人特立即电话通知平武农商银行,要求他们先在2020年8月17日将所缺前述资料通过图片方式发送给管理人,但平武农商银行未予以配合。由于时间紧迫,管理人本着对债权人、债务人及法院负责的态度,在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提交的《债权初审核查汇总表》上,审慎将平武农商银行申报债权作为待定债权。在2020年8月20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平武农商银行工作人员在表决后的计票间隙才向管理人递交了补充的材料,并当场提出异议。基于案情的复杂性,办案合议庭当时根本不能够为平武农商银行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其债权额。后经进一步复核复查,管理人审定平武农商银行债权金额为23 719 456.22元,性质为抵押债权。彭某某举报反映涉及的其他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因证据不足、超过诉讼时效等原因,管理人依职权未予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未被认定的债权,相关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不享有表决权,故不存在剥夺债权人表决权的问题。
对债权人会议主席的指定,合议庭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的2020年8月18日,特就管理人在工作报告时作的债权人会议主席推荐,进行了讨论评议,最后一致同意指定由管理人推荐提名的债权人,即四川华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在管理人2020年8月10日报告工作后,管理人根据我院工作要求及本破产案件中绝大多数债权人为普通债权的实际,及时按债权类别的划分和债权金额的比例,将提名推荐的七名债委会成员(其中包括四川华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债委会设立议案中。2020年8月20日,债委会设立议案经债权人会议经表决通过。针对彭某某的管理人指定异议及彭某某的破产重整意愿,合议庭高度重视,不但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就管理人的选定向债权人进行了报告,还将是否重整纳入会议表决事项。会议上,全体参会债权人未对管理人选定提出异议,重整事项的表决未通过。综上,不存在合议庭及承办人利用职权操纵债权人会议的问题。
按李勤院长部署,2022年2月22日上午,市中院王小勇副院长、梓潼法院刘东院长、梓潼县政法委申建平副书记及公益律师共同接访彭某某,听取了彭某某的意见并对相关问题予以释明,彭某某未提出信访材料之外的其他意见。
梓潼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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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6 15: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翠云廊PJ丫":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并已转县人民法院关注处理。
                    梓潼网络发言人
                     202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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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7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22-3-8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冤假错案难就难在不实事求是,更害怕实事求是,其实质是司法程序掩盖下的个别执法者违法行为。依法治国是本次“两会”最热词…

 楼主| 发表于 2022-3-10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权路上  我坚持寻找那个终点

发表于 2022-3-11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加您微信么?

 楼主| 发表于 2022-3-11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微信  wxid_xf0brllutdb621

 楼主| 发表于 2022-3-12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经济要获得发展,个人认为,招商引资和本地企业的健康发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但不可回避的基础就是良好的法治环境,良好的法制环境不但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企业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的基础。一句话,法制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绵阳经济保驾护航,这是政法职能部门的天职。对个别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不能护短、不能以司法独立不干预个案为借口,变相脱离党和政府的领导,脱离人民群众的监督。

 楼主| 发表于 2022-3-13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大数据时代,举报、回复、处理都将深深打上历史的烙印。举报人应该做的事,就是实事求是的坚持反映问题,记录书写好自己的历史,剩下的事就是相信党,时间终会还你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22-3-14 08: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地方法院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情况下还敢这样!还是应了那句话:你想让制造问题的人解决问题!可能吗?失望透顶!

 楼主| 发表于 2022-3-14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易焱 发表于 2022-3-14 08:33
为什么地方法院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情况下还敢这样!还是应了那句话:你想让制造问题的人解决问题!可能吗?失 ...

的确,你说出来一个沉重而心痛的话题。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22-3-19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e74597f598b3e1601968a72ed132255.jpg ??????

发表于 2022-3-21 11: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22-3-22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3-29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梓潼新闻发言人 发表于 2022-3-28 15:24
网友"翠云廊PJ丫"::您好!2020年以来,梓潼县翠云廊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翠云廊果业公司”)法定 ...

光天化日之下捂盖子,玩弄举报人于鼓掌之间,这胆量、这手段不得不服!!!把心思都花在将盖子做大做强,可盖子下面的事实和活生生的人,能一直盖下去吗?党和人民答应嘛?社会能容许这种事就一直这样下去吗?

 楼主| 发表于 2022-4-6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让"回复"成了不作为、乱作为的遮羞布。

 楼主| 发表于 2022-4-7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实事求是 坚持真理

 楼主| 发表于 2022-4-11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信访工作条例》规格提高了,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楼主| 发表于 2022-4-17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是给自已一个机会  也是给社会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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