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剑阁县人民法院在京东司法拍卖网上进行公开拍卖位于剑阁县下寺镇幸福家园3栋1单元803号(建筑面积:84.29平方米)和剑阁县下寺镇幸福家园3栋1单元902号(建筑面积:84.29平方米)两套住房,买受人马丽琼(丈夫韩君)于2018年4月23日通过竞价以最高价40.55万元依法竞得以上两套房屋的所有权。马丽琼夫妻通过依法竞拍取得所有权并及时交清款项办完相关手续,但是到现在却无法入住。原因是被执行人单晓红(原房主)不允许马丽琼夫妻入住,其称该房屋是县政府给他们的安置房,县人民法院无权拍卖,执法有问题。因为单晓红(原房主)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小孩(未满18岁),小孩没有地方住,为什么把小孩的房子也执行了,认为法院不懂法、乱办案。马丽琼夫妻已经竞拍取得该房屋四年多了,至今不能入住,多次请求剑阁县人民法院解决,剑阁县法院也认为该案件办理法院自身有错误,但就是不解决,一拖再拖,并叫我们上访自己解决。2020年我们曾反映给广元市政法委,冯安富书记(市政法委书记)曾批示剑阁县研究解决,但至今仍没有音讯。人民法院是伸张公平正义的地方,有错就应该公开大胆地纠正,不能一味地敷衍我们普通老百姓。我们认为剑阁县人民法院有错,无论是退钱还是还房,也不能长达四年之久不解决。为此,恳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关注解决,并跪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严查剑阁法院乱作为、不作为,乱办案的人和事! 我希望得到的不是回复,而是你剑阁人民法院把事情的解决完。 情况反映人:马丽琼(身份证:510823198002154164) 韩 君(身份证:510823198012124137) 联系电话:13881213001 2022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