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南充顺庆城管违规执法拖车态度嚣张的问题回复 网友: 关于网民在麻辣社会发帖“南充顺庆城管违规执法拖车,态度嚣张,请有关部门评理”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是根据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南顺委编发〔2021〕70号)之规定,我局负责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 二是根据职能职责,我局负责对顺庆辖区内所有道路的所有静态车辆实施管理,采取全城区巡查制度,凡是发现有违法乱停的车辆,执法人员会用车载喊话器进行劝离,对经劝离未驶离的车辆进行拖移。 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四是我局组织相关值班人员就作风纪律方面进行了系列的学习教育,严格要求值班人员切实端正态度、热情接待来电、注重文明用语、提高服务意识。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特此回复。 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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