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中院判决:安岳县政府对黄小兰四人按照无房户的规定进行住房安置补偿 https://post.blogchina.com/writer/651907754/edit
2022年9月29日,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川20行初28号作出判决如下:“安岳县人民政府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黄小兰、曾吉蕊、曾吉旭、曾吉月按照无房户的规定进行住房安置补偿。” 四原告黄小兰及其子女曾吉蕊、曾吉旭、曾吉月衷心感谢中院法官。 四原告的诉讼代理人胡代国、曾华金(孙子女的爷爷)衷心感谢中院法官快速公正判决。 四原告与被告安岳县人民政府、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或者征用补偿”一案,资阳市中院于2022年8月5日立案,9月20日开庭进行了审理,9月29日作出了行政判决。 原告及其代理人认为:资阳中院行政庭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快速公正判决。 预知详情:请看判决书及胡代国2022年9月20日发布的《代理词》 昨20日黄小兰请求安置住房案在资阳中院审理--来自麻辣社区安岳论坛
资阳中院判决:安岳县政府对黄小兰四人按照无房户的规定进行住房安置补偿
资阳中院判决:安岳县政府对黄小兰四人按照无房户的规定进行住房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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