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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区城管过度执法,存在严重伤害人民群众感情行为,恳请人民的好领导主持正义![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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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9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前我市经济形式正在逐步好转,安居乐业继续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需求,但是广安区城管却在这个时候“闪亮登场”,狂刷存在感。作为一个普通小老百姓从前既不想也不敢去议论一个高高在上的执法部门,但是面对简单粗暴的执法,心里不免有点寒意。


客观上说,随意挤占公共面积确实不对,但是1楼业主被楼上的垃圾、老痰、烟头等长期袭扰,不渴求有人同情与关心,做一个前后一米左右的干净又美观的阳光棚遮一下,既不占公共绿化也不影响谁家生活,到底犯了多大的错,就被所谓的“好邻居”说三道四,恶意举报,广安区城管马上站出来作为,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责令限期拆除否则强拆,还随便威胁停水停电。顶楼业主也是惨,平时楼顶漏水没人问,墙体发霉该背时,只要搭棚就要遭,不管你是阳光棚还是遮阳棚或者其他什么棚,通通不准,部分“好邻居”说什么房子着火了要往楼顶跑,影响他们家承重,更有甚者连在自己家专属阳台搭棚也能被说三道四,广安区城管也是马上站出来作为,职权部门果然香,执法人员果然俏,权利在手果然牛。


1楼和顶楼业主也是业主,某些人就是看不惯,某些邻居就是喜欢玩阴的,某些部门就是喜欢和稀泥,某些执法人员就是喜欢假公济私、公报私仇、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有关系有背景的可能都能全身而退,像我们这种啥子都没得小老百姓,最后只有认栽。


目前主城区房地产市场本来就低迷,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出台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政策,就是千方百计稳定房地产市场,稳经济保经济,但是广安区城管这个时候跳出来倾巢出动、横扫千军!不出意外,本次广安区城管雷霆风暴过后,新建小区1楼和顶楼估计没人想买,也没人敢买,流通性将荡然无存;被简单粗暴执法过的小区,业主之间将会陷入严重的内斗,永无安宁;被处理过的业主,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执法者任性的嘴脸。


在此,恳请张书记及各位人民群众的好领导,及时安排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了解广安区城管部门最近一系列过度执法行为,把一些没有公德心没有公理心的执法人员早日清除出去,不要继续伤害人民群众感情。同时呼吁相关部门尽早出台相关建设规范,不要把矛盾丢给业主,这样今后既可以规范1楼和顶楼业主的行为,同时也能保障1楼和顶楼业主的正当权利和合理诉求,像现在这种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好的都一刀切,一上来只管威胁只管拆,不管人民群众的苦与累,只会加剧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心生寒意、抗拒执法,让城管执法成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社会的“毒瘤”。


最后,恳请各级领导理解支持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的诉求,不当之处请多包涵,也希望各路网友不要随意嘲笑诋毁,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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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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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6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楼业主占用公共绿地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2年11月16日区政府组织召开违法建设专题会议,责成我局开展集中强制拆除工作。2022年11月18日起我局相继在御溪湖畔、西溪云麓、紫云台等小区及业主户门张贴了《违法建设限期拆除公告》,并会同住建、自规、信访、街道社区等部门组织建筑劳务专业队伍使用电镐等专业设备设施对御溪湖畔、澜湖郡、凤凰城商业楼等违法建设进行了集中强制拆除。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辖区内在建违法建设逐一实施强制拆除,还广大市民一个安全、有序的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广安区综合执法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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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0 08: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步阳光棚,第二步硬化地面,第三步修围墙。

发表于 2022-12-10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把违建说的这么有理了,哈哈
发表于 2022-12-10 09: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把违法的事颠倒黑白,自己的脸也不红,还好意思出来说话。

发表于 2022-12-10 09: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12-14 13: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执法为人民,一楼顶楼的业主归根到底也是受害者。可能很多人会说是一楼顶楼业主没有法律意识,当初不买一楼顶楼不就行了,我个人觉得这种说法就是跟一个女人在回家路上被奸杀了,大家不去怪杀人凶手,反而怪这个女人为啥长得好看、打扮时髦,为啥不能打过侵害者做到自我解救一样。我现在回想起购房的经历(我购买的现房),开发商当时宣传得斩钉截铁的、院子围合得方方正正的、顶楼露台就在那里摆着、协议里也约定了一楼庭院、二楼顶楼平台归相关楼层使用、一期已接房八个月左右且一楼庭院、顶楼的露台都有在施工(一楼顶楼还有部分已装修好入住)、开发商整个楼盘已通过各部门验收合格……鉴于以上种种,我花了高于中间楼层的价格选择了一楼。我从没怀疑经政府各部门验收的房子会存在这些问题,而且广安区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小区,一楼顶楼确实跟开发商宣传的那样在被人使用着……我从今年年初开始装修,八月装修完毕,庭院9月施工结束(在开发上围合范围内硬化了一条路,其他地方均为绿化)。现在被执法单位贴上了强制拆除提醒单。我与执法人员沟通多次,均被告知:我们依法办事,我们拆你的,你们自己起诉开发商……疫情三年,钱不好赚,给着房贷,贷着装修贷装好的房子没成想却成了违法者。所以恳请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在处理我们这群“违法者”的时候,也请帮助我们把开发商给找出来大家一起协商处理。一楼庭院用不了,这套房子就没达到我们的购买条件,我们花高于中间楼层的价格购买一楼的业主不是图返潮、图采光差、图隐私性差,图安全性差、图楼上掉垃圾……我们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没有那么大能量把开发商请出来,也不敢大家集合去找开发商,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不应该是有好邻居举报,城管就把我们简单判定为违法者然后来执法,不应该是了解事情的因果,做协调处理吗?如果相关部门在开发商宣传的时候拉条幅提醒、在验收的时候把开发商做的假象清除、在最开始有人装修的时候开始干预……开发商就不会打这些擦边球,也就不会存在这么多“违法者、受害者”。再次恳请政府为我们主张公道,不要像城管说的那样,把矛盾抛给我们业主,也不是对简单对开发商的虚假宣传罚款了之,而是帮助我们退房。罚开发商几十几百万,他们能承受,但拆除我们的这个损失我们承受不起。疫情大灾过后,我们更愿意安心的去工作,去赚钱还贷养家,响应国家号召带二娃三孩儿……而不是一天揪心于我的房子问题、困苦于找开发商维权、怀恨于执法……。
发表于 2022-12-10 09: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做一个前后一米左右的干净又美观的阳光棚遮一下,既不占公共绿化也不影响谁家生活。说明你心点都不黑,前后的公共绿地都占了还说没占,公共绿地是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可你睁眼说瞎话估计也只有你了。

发表于 2022-12-10 11: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12-21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就问你一句,你搭了没得?不用说你肯定搭了,然后肯定遭拆,你没搭也不可能来写长篇大论博同情,不过好像不是所有人都同情你,哈哈。敢做要敢当嘛,犯错误要认,挨打要立正。你既然搭了那么天王老子来了它也是违法的,你就算写尼玛10万字也没得哪个同情你,你不觉得很丢人吗?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0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2721hN 发表于 2022-12-10 09:29
你说的做一个前后一米左右的干净又美观的阳光棚遮一下,既不占公共绿化也不影响谁家生活。说明你心点都不黑 ...

我不支持随意侵占公共绿化。我只是希望上级领导理解支持1楼和顶楼业主的正当诉求和合理需求。城管执法无限延伸、权利无限大,对大家都不是什么好事。谢谢!

发表于 2022-12-10 13: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你看一下你的购房合同上面或者是房产证上看一下产权面积是多少,如果不包含后花园的话,那么肯定就是其他业主集体买单的公摊面积,无论是购房面积还是物业问题,都被其他业主集体出钱买单了,总不能其他业主买了单不享受权益吧,所以我们都可以去你们的后花园坐坐的,建议你还是找开发商给你们出具书面的合法的使用说明。

发表于 2022-12-12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品房预售备案的时候,一楼、顶楼备案价格高出中间楼层近千元,如果不是这些行政单位默认了一楼使用庭院(花园),顶楼使用露台,那么本应该低于中间楼层的价格高出近千元的依据是什么,他们是怎么通过行政部门备案的?是不是这些行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12-12 11:13
依法依规来讲,一楼圈地肯定是违法占用,但是这个锅就一定该业主背?开发商前期虚假宣传,虚假承诺没有责任?一楼为什么卖那么贵谁心里没点b数?

发表于 2022-12-13 00: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全凭一张嘴狡辩,一是违法建设在先,二是周围邻居正常诉求反而倒打一耙。反正坚决支持执法局依法执法,有规则就得遵守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4 12: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小王子 发表于 2022-12-14 11:18
引用楼上网友的话:开发商交房前自规局、执法局、园林局、住建局参与竣工验收,将一楼开发商留出来没有经过 ...

感谢您冒着被打击报复的风险仗义执言。很多人只看表象不管真相。执法部门参与竣工验收,然后又反过来收拾1楼和顶楼。最后的结局就是1楼和顶楼的小老百姓遭最大的坑、承受最大的委屈,做什么说什么都是错。沉默就是认罪伏法,秋后问斩;辩解就是罪大恶极,狗头铡伺候。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0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玩玩啊 发表于 2022-12-10 09:15
第一次把违建说的这么有理了,哈哈

我也只能希望您永远是个看热闹的人,而不会成为热闹中的人。

发表于 2022-12-10 11: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0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guangan222 发表于 2022-12-10 11:08
人不要脸(侵占公摊),天下无敌。

屋檐下来算不算公摊?自家阳台算不算公摊?防护网伸出去算不算公摊?一刀切任性执法,把矛盾丢给业主就很正确?

发表于 2022-12-10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查看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上是否包含后花园的面积,肯定是没有包含的,后花园就是其他业主集体购买所有,集体支付物业费用,不可能其他业主出钱购买免费给你们使用,又不是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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