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环保局背信弃义,违法转让政府“特许经营”,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局长刘志强的权力之手将法制和公平正义任意玩弄
长赤镇,正直镇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项目存在整整十年,作为一群从南充来到南江县垫资修建污水处理厂的实际建设者,近九年来却苦苦奔波在维权当中,深刻体会到了如果政府部门背信弃义,如果刘志强这样的干部冷漠和傲慢,带给弱势群体的只会是无尽的磨难和痛苦,而我们这帮南充人最大的不幸就是遇到了南江县环保局和局长刘志强,现在一直苦苦挣扎在上访途中,长期处于要钱无门的苦难境地。迫于无奈,只有通过网络揭发,请求政府和纪委重视,请求社会大众支持。
2016年,环保局决定将长赤镇,正直镇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转让,要求在项目上施工的民工队伍退场,并以文件承诺:环保局将通过对全部转让资金的监管,来保证对老百姓的债务支付(含民工工资),出于对政府部门的高度信任,我们积极配合环保局,转让工作得以顺利完成。但环保局事后却背信弃义,以被监管的公司不服从管理为由,拒绝兑现对老百姓的债务支付承诺,甚至采用违背事实的“涉法涉诉”等说辞,企图蒙混和推卸主体责任。
图1、2摘自环保局资金监管通知 进一步明确转让资金是全部转入
图3 摘自南环(2016)136号文件 环保局向县政府作出的对转让资金的监管和支付安排
2020年,了解到国家在2015年6月1日已经施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我们明白了环保局所谓的“特许经营权转让”是于法无据的非法行为,因为依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后,政府应当收回特许经营项目,重新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图4 摘自《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请问,南江县环保局和刘志强局长,作为南江县人民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机构,你们会不懂法吗?在违法转让特许经营权后仍处处刁难群众的正当诉求,漠视群众的正当权益,不知道是谁给了刘局长底气?害人终害己,该醒醒了!
图5 南江县人民政府的授权委托书
限于篇幅,后续将以音频、图片等来揭露环保局背信弃义,以及在项目上的违法违规操作,以及刘志强局长不讲原则、不敢担当,心胸狭窄打击报复群众,拒不执行县长批示,拒不解决群众问题的恶劣行径 !
图6 佘东副县长和李善君县长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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