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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武侯区法院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极度态度恶劣[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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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武侯区聚萃街置信丽都花园城业委会,2022年1月31日我们代表小区业主就关系全体业主重大生命财产安全的诉讼依法向武侯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2022年2月1日法院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说不同意参加诉讼,在我们问理由和请求给书面裁定时,话还没说完就给挂掉了电话,最高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作为人民群众公平正义的最后守护者都这样知法犯法,对于人民群众依法提起的申请,就是不同意连理由也懒得告诉,让人民群众还那里去追求公平正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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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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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3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你要求以第三人身份参与某工程有限公司诉某商务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部门负责人已于2月3日当面向您释明,你表示清楚情况。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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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6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武侯区人民法院 发表于 2023-2-3 15:53
网友你好。你要求以第三人身份参与某工程有限公司诉某商务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部门负责人已于2 ...

感谢武侯区法院对此事的重视,也感谢民二庭朱庭长对此事的详细解释,让我们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对此事的解决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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