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宜宾公安官方认证的抖音号发布消息称,宜宾市翠屏区的廖某某在自家鱼塘电鱼被警方罚款500元。而且,警方还在视频中配上文字公开声明:禁止电鱼,自家鱼塘也不行。立即在网上引发热议。
没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但凡有点常识都知道,这里的“禁止电鱼”不包括在自家鱼塘电鱼!
这事立即上了热搜,网友在宜宾公安抖音号那条视频消息下面,天天缠着宜宾公安请教一些法律问题,比如:
请问宜宾公安:我家鱼缸的配件漏电,结果把鱼电死了,我自首能不能少罚一点?
请问宜宾公安:我现在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厨师证,我天天在家做饭吃,如果去自首可不可以宽大处理?
请问宜宾公安:我朋友来我家玩电脑,可是我没有营业执照,我这种需要罚多少钱?
请问宜宾公安:我家钥匙丢了,我把门给踹开了,请问这算非法入侵吗?
请问宜宾公安:我在家天天算计爸妈弄零花钱,请问这算不算诈骗罪?
请问宜宾公安:我姐姐和姐夫去外国打工了,他们的孩子让我领回家了,这算不算拐卖人口?
请问宜宾公安:我摔跤流血了,买了个创可贴自己贴,会不会被判没有非法行医?
请问宜宾公安:宰杀自己家的鸡鸭没有屠宰证,拍个黄瓜没有凉菜证,这需要去自首吗?
请问宜宾公安:我昨天偷了老婆包里的二十块钱买了盒烟,算不算盗窃罪?
请问宜宾公安:刚才我偷偷放了一个屁,这属不属于违法排污?
请问宜宾公安:我的鞋进了沙子,我到家以后才把沙子倒出来,算不算非法采矿?
……
网友的问题实在太多,而且问题个个千奇百怪,把宜宾公安的头都问大了,干脆删除了抖音号那条处罚廖某某的视频。
昨天,翠屏公安发布通报:已撤销对当事人廖某某的处罚决定,并将罚款全额退还。派出所已向当事人当面道歉并取得谅解。市局已责成分局加强对派出所所裁行政案件的监督指导!
虽然宜宾公安已经撤销了对廖某某的处罚,可是,我自己家养的鱼,电鱼还是用网打鱼,谁也管不着,宜宾公安为何以法律的名义处罚廖某某,这太不可思议了!
有那么多不懂法的网友,都知道在自家鱼塘电鱼不违法,执法懂法的宜宾公安不会不知道,却非要处罚廖某某——这岂不是明火执仗?
明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禁止电鱼”并不包括在自家鱼塘电鱼,宜宾公安非要在视频中配上文字公开声明:禁止电鱼,自家鱼塘也不行——这岂不是指鹿为马、以言代法?
虽然宜宾公安罚了廖某某500元,事儿并不大,但这件事越想越让人感到恐惧!
人民公安是保障人民安全的保护者,如果这个保护者明火执仗、指鹿为马、以言代法,权力如此的任性而不限制,下来将是什么?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虽然网友请教宜宾公安的问题千奇百怪,其实,有什么可奇怪的!若在自家鱼塘电鱼可罚,鞋进了沙子难免非法采矿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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