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您在网上反映“住宅楼单元门口带护栏的人行道两轮乱停的问答”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凤鸣苑小区是开放式老旧小区,规划设计时未有电梯及专门的无障碍通道。根据小区目前的情况,小区需要借助轮椅通行的业主依然能顺利出行。单元门口道路有2.5米—3米宽,轮椅的标准宽度为65cm,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标准规定,两轮电动车质量要求车体宽度不大于0.45m(即45cm),因此在保证轮椅能顺利通过的基础上,两轮电动车是能顺利通过的。
针对车辆停放进单元门口的情况,中小小品物业进场后,已多次张贴禁停通告,但均未有效制止,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不能强制其挪车。目前由于小区即将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物业将在小区完成改造后统一管理电瓶车及摩托车。
经物业核实,您提供的图片并非凤鸣苑小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文件《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于物业无执法权,我局已要求物业尽快向消防救援机构书面报告。
感谢您的留言。
自贡市自流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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