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求助,希望有人答疑解惑,仅提出四个疑问(还有很多,暂时省略)。现对四个问题做进一步说明:
1,关于村里在征地过程私下现金交易25亩土地的问题——该信息来源于一正科级。正科级在被指派接待来访群众时,透露了该信息,且该信息被另一极少数知情人中的一个村民确认(此人涉嫌在征地过程中与人合伙骗取征地补偿款6.48万元[疑问5])。
正科级知情,不查处也不举报,说明什么呢?不查处,可能是不是其职责范畴;不举报,可能是怕凝视深渊(仅仅是个人猜想);信息传递给来访群众,这就很有意思了,谁知其中有何奥妙?
另一方面,核心里的知情村民对此信息予以确认,可见底气十足。不过在自己涉案的情况下如此大胆,倒是少见。那么,他的底气来自何处?
2,同一村组同一批次同一地块补偿金标准竟然相差1000,有的相差几百(相较于并村前另一组村民土地)。这就很有意思了。也就是说,有人想克扣多少就克扣多少,想给谁多少就给多少,而且还同时起到分化瓦解群众的作用,一鱼多吃,真是秒啊。顺带说一句,“一鱼多吃”的做派还有很多,暂时不便透露。无品无级,微末小吏都算不上,如此嚣张,底气来自于哪里?
3,失地养老险指标问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本意是为保障失地农民老有所养,且征地过程中政府也要拨付资金保障失地农民老有所养,不论全国性法律法规还是地方性法规,对此都有规定。党制定的政策法规很好,但这些政策法律法规竟然被无视,部分村民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指标被人耍手段剥夺。那么,由此而来的收入算灰色收入呢?还是违法犯罪所得?
4,村务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且相关司法解释和判例也明确(托辞)张贴于公示栏并非有效方式。农村基层的腐败,大部分都是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进行,手段并不高明!!也就是说查起来并不难!那么,村务财务拒不公示的底气来自于何处呢?
上次的发帖,小编的答疑解惑很大方得体,只是未具体指示向哪个部门反映情况。检察院?纪检委?信访办?
既然笔者能发帖,基本表达清楚,应该不至于想到向陈行甲陈述,况且本地没有陈行甲。不会想到陈行甲,但会想到李思侠。头条或者百度搜索一下“陕西李思侠案”,也就明白笔者的处境了。
努力活着已经很难了,还要被欺辱霸凌,其实生不如死!恰如某无品无级乡野匹夫称要让我走投无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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