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是成都的一家单位。2022年7月5日,我们受邀正式前往南江县协助整理、编制《南江大叶茶》《张氏师古正骨术》省级非遗项目的申报资料编制和申报影像的拍摄制作。
当天,文化馆负责人告知,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已开会讨论并通过了该项目,批准了经费,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制作好成片并提交省、市文旅部门仅有半个月时间。当时,出于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及对文旅事业的支持,在文化馆承诺我方提交申报片初稿时支付一半款项、实际上没有没有预付一分钱的情况下,紧急协调专业人员,赶赴全县多个关联地深入采访拍摄,收集整理了大量素材并交付县文化馆。此后10多天,我方又对申报材料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并按省市主管部门要求多次修改,并按规定时间较高质量交付了资料和成片,顺利通过了市、省文旅主管部门的审核验收。
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为99700.00元,县文化馆应在接到我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3日内,支付50%的款项,并在“申报资料通过网上审核验收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款项”,然而直到现在,完成项目迄今已经11个月,虽然我方多次说明情况和发函逐级反映,甚至在我方请求支付部份费用的情况下,始终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最近甚至没人回复,导致形成三角债务纠纷,严重影响我方的商业信誉和公司形象。
恳请领导关注并督促履行。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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