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5日至6月19日,我被杨某和李某等人以一个虚构的水之美井喷投资理财项目为名拿走了86万多元,不管她们编造什么借口,钱进入她们的口袋是不争的事实,这是铁的证据。在身心遭受巨大创伤之际,也在提现一年不到账之际,我于2022年8月12日通过打110报警,经过重重艰难,在2022年12月18日才立案。报案至今已经一年,顺庆区公安局的警察们丝毫没有追款的意思,钱依然在李某、杨某、邱某等人的账户上,长达一年的时间,她们也知道我已经报案,或许她们早就把钱洗干净了。
报案一年时间,时常处于焦虑之中,身心承受巨大压力。《警察法》规定了的,警察遇到人民财产受到侵犯时,有救助的义务。长达一年时间,顺庆区公安局不予救助。长达一年时间,他们也没有就李某、杨某等人非法占有财产的事实以及涉嫌洗钱的行为给我一个说法。我是受害者,不应该来承受这么大的压力和焦虑,以此贴为证,见证以顺庆区公安局为代表的南充司法的公正程度。
法律应该是庄严、神圣、公正、公平的,司法的领域不允许体现权力机关和个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意志。“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们受害者唯一能依靠的就是法律,而执法者是直接体现法律公平、公正性的人,是社会秩序和人民权益的守卫者。法律的神圣性不容亵渎,以此贴为证,对执法者执法的水平和公正性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