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攀枝花东区教体局作为教育的政府部门无视国家和上级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目无法纪,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调查失职,对于出现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付有管理失职责任,错误引导教师价值观!无视违规违纪、败坏师德师风行为。毫无社会公信度,没有资格再管理教育!
尊敬的领导:
对于 “举报四川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半山康城校区3栋1单元19楼3号有教师利用暑假违规补课(举报链接https://bbs.mala.cn/thread-16535146-1-1.html)”,攀枝花东区教体局敷衍了事,目无法纪,证据就在东区教体局的回复中。攀枝花东区教体局有且不限于以下违法违纪行为:
1、什么叫“预计收费每生200元”?!到底有没有收费你们都没有调查清楚、也调查不清楚、也不准备调查清楚了吗?!补半个月课费收每生200元这你们也信?有哪位教师补完课再收钱的?到底收费多少?那么多学生在场,这点小事你们破不了案,你们还能做成什么事?!办点小事就显如此软弱无能!让人耻笑!
2、在你们看来收学费每生200元很少不够处罚是吗?补课学生涉案人数有多少?涉案金额有多少?只要是违纪违规哪怕是收1分钱也是违规!作为教育管理部门的东区教体局这些都不明白,还是思想价值观出了问题?!还是溃烂到无可救药和你们教体局的人缺教育?!
3、东区教体局回复“该教师组织本次补课时间从8月4日至8月19日”。举报者反馈7月就见到大量学生出现该校区,你们查看监控录像核实了吗?办案这么敷衍?是那位教师跟你们领导有关系吗?那为什么2018年09月28日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在官网公示的对于有偿补课却做出了那么严厉的处罚?!性质有何不同?还是随心所欲地偏袒执法?!
4、东区教体局回复“对该情况工作人员现场对该教师进行了政策宣讲和批评教育,责令该教师立即停止违规补课行为,如有收费则全部清退。”请问是按照那条规定做出的这样的处罚?为什么不明确回复?素质水平也太低了吧?!教体局做事却如此不严谨还有什么脸面去教育教师学生!到底是去破案的还是只去政策宣讲的?难道子啊宣讲前该教师不知道不能违规补课?是你们教体局失职以前没有宣讲教育到位?批评教育就完了?做事这么敷衍搞笑,肚子都笑疼。
5、攀枝花东区教体局调查清楚该教师有培训经营许可了吗?!如果没有经营许可进行培训,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你们忘记这条国家法律规定了?那是东区教体局失职!
6、攀枝花东区教体局作为教育政府部门,无视国家和上级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目无法纪,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对于改教师有偿补课的违规违纪、败坏师德师风行为,仅仅轻描淡写的批评教育。为什么不能公平地按照规定对其进行警告处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按相关规定对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进行通报曝光等处罚?!对那些收到过处罚的教师公平吗?想用一句“预计收费每生200元”就可以为其开脱罪责?这样包庇教师违规违纪的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你们不知道?这也会导致其他教师看到东区教体局你们的无能而再次悄悄做有偿补课的违法行为,因为即使违法了你们也不处置,也没啥损失。东区教体局作为教育管理部门,竟然对国家和上级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是装不懂还是真不懂?!有什么资格在那教育管理教师和学生!
7、难道你们攀枝花东区教体局对于违规补课的处罚政策还不如西区教体局的高?也比攀枝花市教体局和国家规定的标准还低?
攀枝花东区教体局,思想、价值观出现了严重问题,不严肃执法,毫无社会公信度,不适合、也没有资格再管理教育!也可以反应出此单位已经腐烂透底,建议好好查查这里面的腐败分子、蛀虫!因为教育乃国之根本,不容一点腐败分子在里面当隐形“汉奸”悄悄腐蚀国家的教育。
以前攀枝花市处理过的案例:
“攀枝花日报-4名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被查处(http://pzhrb.pzhnews.org/html/2015-05/23/content_1_4.htm)”中,攀枝花西区教育局明确规定,任何学校、任何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和家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补课费,一发现有偿家教行为将严厉查处。学校对有偿家教行为管理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学校班子诫勉谈话;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由所在学校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并由局纪委视违规情节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特级教师、名师、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从事有偿家教,蛀管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未满见习期的新教师和临聘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解除聘用合同。该局还在公共场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把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纳入到教师竞聘上岗和评优晋职系列,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https://ly.scol.com.cn/thread?tid=2698169
http://jytyj.panzhihua.gov.cn/zwgk/gzdt/dldt/1023062.shtml
2018-09-28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在官网公示了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两起违反师德师风问题案例:
“攀枝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英语教研员杨霞,未经组织批准,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并利用教研员特殊身份为培训机构教学活动予以指导,处罚是调离教研员岗位,。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教师范聪,在其爱人开办的托管班参与有偿家教辅导,构成有损师德师风行为,在社会上和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市教育体育局对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的处理办法,市教育体育局对以上两人分别给予警告处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罚是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按相关规定对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进行了处罚,并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进行通报曝光。
攀枝花市教体局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学校),一是必须在本单位教职工大会上认真传达学习通报,对教师违规兼职和有偿家教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严肃整改。二是要高度重视,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履行教育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治理师德师风问题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全市教育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严守师德、廉洁从教。三是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师违规兼职和有偿家教等有损师德师风行为进行监督。四是广大在职教师要引以为戒,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市教育体育局将切实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驻局纪检监察组积极组织参与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顶风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违纪、败坏师德师风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