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7日,我母亲张碧清因15日睌在家摔伤致髋部肿痛到蓬安中山骨科医院检查。考虑到母亲86岁高龄有伤痛就想入院进行输液消肿止痛治疗。入院进行了头部、伤处ct及腹部彩超等检查后,我姐夫吕显杨分别向医生和护士索要检查报告,均未理睬,医生只说股骨头骨折,随后做了腿部牵引。18日,主治医生邓诚和骨科主任张元找到我说病人需要手术,我说这么大岁数输液就可以了,他们说如不手术将长期卧床不起,如手术后几天就可下地,我说用钢板吗,他们说钢板不好,病人年龄大骨质疏松容易造成二次伤害,最好骨头手术,我对用骨头手术一无所知,他们说用骨头手术后恢复快,几天可下地,用20多年都没问题,只说手术好处,不说手术风险,积极诱导做股骨头置换手术。随即怱忙将手术安排在20日上午做,因19日拿骨头的车在高速上出状况只好延期。9月21日上午10点半,在未作全面检查、血糖极高及血压不稳等情况下,由张元主任盲目做股骨头置换术,接近12点半手术结束。晚上12点多醒来叫痛,医生给打了一针遂睡去,随后一直出现嗜睡、意识混乱、脸色苍白等,我们询问怎么回事,业务院长张启容说病人年龄大,出现这种现象正常,无事。22日下午,主治医生电话告知我病人需输血,让23日上班时间随医院人员到县人民医院取血。23日上午取血后进行了输血,输血后只脸色红润些,仍嗜睡,发现有些嘴歪,家属向医生反映,张元主任看后也说嘴有些歪,但听护工说先前就是这样,就未重视未采取措施,不注意病情变化。晚上护工给病人喂了些丸子。24日早晨,我们发现病人右半身已瘫无知觉,嘴中滞留着丸子,向医生反映,张院长来看后仍说没事,调整用药就好了。11点多,医生说需作脑部ct检查,我‘说该怎么做就做,检查后说有脑梗,他们会处理。晚上去看望病人,仍昏迷不醒,询问医生,张院长说脑梗已处理,没事。25日,病人一直昏迷不醒,家属询问病情,张院长总说没事。26日早上查房前科室医生例会,我找到他们反映说我母亲为什么一直昏迷,张启容院长仍说没事,我们查房后调整用药就好了,我因事只好办事去了。上午11点多,邓诚打电话给我,说我们是专科医院,脑梗无法医,问我是转院还是再观察一天。我随即在12点多赶到医院,见只有一值班医生和一个护士,我要求转院及封存病历,医生说要邓医生、张主任及张院长他们上班来签名同意后才能办理,我多次催促医生打电话让他们尽快到院办理,张院长及医生仍是2点半左右才陆续到来。到来后业务院长张启容仍隐瞒病情,说病人没事,医院缺少一种药,到县医院神经科用药就可醒转,实际已脑梗死不可逆,忽悠病人转院。我要求马上转院并封存现有77张病历,张院长说必须是打印出住院期间所有病历才能封存,不积极安排转院,而是忙着篡改打印病历,电话叫医生来签字按手印等,对现有的病历有几张进行撤出重新打印,新增了47张。期间,我们多次催促他们安排转院,他们总说在安排,直至2个多小时病历整理完后,4点多病人才转院至蓬安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脑梗死已不可逆,虽多方抢救,我母亲仍在10月1日因多发性脑梗死而去逝。后与中山骨科医院交涉并投诉到卫健局,院方常务曹院长拖延时间与我们谈判,随后说做不了主,他向董事会汇报后回复,几天过后回复我,让我们走程序。我母亲进院除行动不便,其它方面均正常,但术后到转院已脑梗死不可逆。为讨个说法,我们将复制病历进行梳理并请教多位专家,发现许多医疗行为不当和14张伪造我和我姐夫签名及按手印病历。主要不当:
1.为利益不顾高龄病人有多种基础病,不考虑手术风险,诱导家属并错误选择股骨头置换手术。
2.在血糖过高和血压不稳等体征十未达手术条件下盲目进行手术。
3.术后不注意病人病情变化,医生冷漠,不进行疾病预防和治疗。
4.已确诊脑梗,不告知家属病情严重程度,既是专科医院无能力治疗脑梗,为什么仍不负责任地错误治疗,不联系上级医院或县人民医院。
5.已脑梗死不可逆,仍隐瞒病情,欺骗并忽悠病人转院。
6.为逃避责任,不按要求封存现有病历,而是伪造、篡改病历。
诉求:
1.请相关单位或机构调查事实真相。
2.对受害予以赔偿。
3.追究院方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人承诺以上所说均为事实,我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过程很漫长也很艰辛,有多项鉴定要花大价钱去做,希望得到上级有关方面关照及所有正义之人的支持。
投诉人:敖光平 联系电话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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