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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公租房扣押金不合理,工作流程相互矛盾[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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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5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租房扣押金不合理,请求政府解决[已回复]
https://www.mala.cn/thread-16571174-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


区住建局:
关于贵局在上面帖子里面的回复,我已阅读,但是不认可。理由如下:
1、退房通知书上面并未明确说明,逾期退房将从9月1日起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房租。反而,按照退房通知书上所述,普通人的理解,应该是:10月11日收到退房通知书后,应在1月内退房,超过时间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而且,自收到退房通知书至1月9日办理退还押金手续,此段时间内未有任何工作人员告知逾期退房要从9月1日就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2、如果要从9月1日起就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至少也应在8月初就给我们通知,我们才有时间搬家。
3、12月5日办理退房时,没有人告知要从9月1日开始收取市场价格租金,只是让回去等电话通知,办理押金退还手续。1月9日办理押金手续时才告知要从9月1日起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4、本人并非如贵局回复表述那样,不愿退租,故意逾期。事实上,接到退房通知书第二天,我便前往鼎力物业与区房管所咨询了相关政策,并决定退租。本人虽购有一套商品房,但是是期房,至今仍未接房。所以退租之后我及家人将无处可住。时间耽搁在找新的住处上面,在广安想在短时间内就租到一处合适且实惠的住房,确实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综上,望贵局结合我及家人的困难实际,酌情考虑,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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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9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在2023 年广安区公租房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承租人李玄的妻子熊海娟新购住房一套,名下还有小型汽车一辆,对此,区住建局10月来函通知,承租户不在具有公租承租资格,并于30天内清退所承租的公租房,广安鼎力置业有限公司收到来函后立即送达了承租户退房通知,但该承租户未在通知后30天内搬离。按《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 年公租房专项整治行动问题后续处理的通知》(广区住建【2023】522号)的规定,逾期退房的承租户从2023年9月1日起,按市场价格(8元/平方/月)收取租金直至退回房屋。
承租户李玄先生于2023年12月5日到我公司办理退房手续,结算时工作人员告知,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期间,按8元/平方/月计算租金为1267元,物业清洁费30元,李玄先生同意在原缴纳保证金2000元中抵扣,退剩余保证金703元并签字确认。

广安区府办发[2017]58号《关于广安市广安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第(八)小条:租赁期,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
第二十六条:公共租赁住房被收回的,承租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搬迁,并办理相关手续。承租人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搬迁的,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居住期限,延长期内按照同区域类型住房的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第三十五条中:申请人隐瞒家庭财产、收入和住房条件,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由公共租赁住房运营单位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广安鼎力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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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5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抢一个

发表于 2024-1-16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公租房租户退租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获得押金退还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具体能否得到退还押金,还需要根据租户在退租时所达成的协议,以及具体的退租条件来确定。
  在一些情况下,押金可能会被扣除一部分或者全部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可能会在租房协议中明确规定。
    所以,公租房租户在退租前,最好仔细阅读租赁协议,了解清楚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同时,租户也需要了解退租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以免因流程不清楚而导致押金无法退还。

    解决公租房退房过程中的问题,首先要了解公租房退房的流程,可以参照租赁合同内的规定,一步步地按照流程操作。如果在流程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可以尝试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1. 首先,查看租赁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如果符合退房条件,应提前告知相关部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如租赁合同、户口本、身份证等。
2. 其次,如果出现纠纷,可以寻求物业或相关部门的沟通帮助,他们可以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导。
3. 如果遇到问题无法解决,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比如消费者协会、房管局等。
4. 在退房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相关的照片、聊天记录、书面文件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权益。
总的来说,解决公租房退房过程中的问题需要耐心和细心,同时也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24-1-17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苏岛主 发表于 2024-1-16 09:01
在公租房租户退租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获得押金退还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具体能否得到退还押金, ...



押金是可以退回的,但确实有不合理之处。我是2023年2月底按揭购买的房子,大概在3月底的样子就有工作人员对我们进行资格审查,当时对工作人员没有任何隐瞒,如实相告。工作人员也不确定我们是否能继续租住,叫我们等通知。直到10月11号才给我们退房通知书,那我们肯定以接到退房通知书的时间开始算,退房通知书上所述,需在一个月之内退房,超过规定时间则按市场价收取房租,按照时间推算,该在11月11号之前退房,我们是在12月5日退的房,那么就该从11月11号-12月5日期间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退房的时候却是从9月1号开始收取的市场价租金,在此之前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告知我们不能继续租住。要从9月1号开始算市场租金也该在8月初给我们退房通知书,我们才有时间搬离。10月11号才给我们退房通知书,又要从9月1号开始算市场租金,时间上确实很矛盾。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22 14:22
风雨后的阳光@ 发表于 2024-1-17 21:10
押金是可以退回的,但确实有不合理之处。我是2023年2月底按揭购买的房子,大概在3月底的样子就有工作 ...

你字多,信你
发表于 2024-2-2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有房有车骗取公租房,没给你行政处罚算轻的了,怎么好意思在这里发帖子。
 楼主| 发表于 2024-2-7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身正气小趴菜 发表于 2024-2-2 15:51
呵呵呵,有房有车骗取公租房,没给你行政处罚算轻的了,怎么好意思在这里发帖子。

那你报警呗!公租房每年都要审核,我是2018年申请的,在申请公租房之前一直租的红旗街新光花园的房子住,后面才买的,我是2023年2月底买的期房,又不是买的现房,本来打算接房就装修,装修完空几个月就搬走,24年9月份孩子要上小学,没打算一直住公租房。工作人员2023年3月底左右来审核的,审核的时候是据实告知买了房的,没任何隐瞒,当时问了工作人员我们刚买房,但是是期房,能不能继续住,工作人员叫我等通知,又没告知我不能住,我肯定就要等他们通知了,万一可以继续住呢?我搬起走还不是要租房,难得麻烦呀!你是嫉妒我买了车和房,你没有吧!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毫无斗志,住公租房住一辈子啊?
发表于 2024-3-12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雨后的阳光@ 发表于 2024-2-7 18:05
那你报警呗!公租房每年都要审核,我是2018年申请的,在申请公租房之前一直租的红旗街新光花园的房子住, ...

那你报警呀,发帖子干嘛?买了房子你就该搬出去。
发表于 2024-3-12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4-1-29 17:31
网友你好:
       在2023 年广安区公租房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承租人李玄的妻子熊海 ...

建议给予行政处罚,整治公租房乱象。
发表于 2024-3-12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4-1-29 17:31
网友你好:
       在2023 年广安区公租房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承租人李玄的妻子熊海 ...

应该对这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发表于 2024-3-12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雨后的阳光@ 发表于 2024-2-7 18:05
那你报警呗!公租房每年都要审核,我是2018年申请的,在申请公租房之前一直租的红旗街新光花园的房子住, ...

有钱买房子,说明你的收入证明都是造假,查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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