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oos网友:
您好!
您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反映的问题蓬安县农业农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根据川农〔2018〕16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农民承包地委托他人代耕代种或实施流转的,补贴资金原则上由原土地承包户领取,并承担耕地地力保护责任。代耕代种或流转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二条规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按照《蓬安县2022年、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补贴面积按照“户申报、村(社区)核实、乡镇(街道)审核,县汇总”的程序进行确定。同时开展线上和线下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打卡到户。资金发放的标准是根据全县汇总应享受补贴的总面积与上级下达的资金总额进行统一测算。雷昌文2022年和2023年在兴旺镇三青沟村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均为120亩,领取补贴金额分别为19183.91元、18656.2元。
2022年3月兴旺镇三青沟村村委会及承包农户自愿将132.825亩撂荒耕地流转给南充市稻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植粮油,经协商双方于2022年3月3日签订合同,合同第五条第8款明确约定“乙方所耕种土地的地力补贴归乙方享受”。按照南充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规定,所有补贴只能通过社保卡发放。其他领取地力补贴人员均标明了组别,雷昌文系南充市稻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未标明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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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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