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由太公镇人民政府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呼叫昭化区太公镇人民政府黄元、张建俩领导” 的问题,经核实,2023年7月至今,您在网上信访和来访共4件,主要反映两件事,其中1件为2023年7月3日网上投诉请求相关部门排除山洪地灾隐患问题,另外3件为2024年先后反映本户2008年颁发的林权证记载的四至边界与1984年林权证不一致,涉及您与您亲戚之间的林地纠纷问题,请求林业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追究故意篡改林权证当事人的相关责任问题。因您长年在广元市城区居住,我镇接到上级交办信访件后,具体办信人员会同现学堂村党支部副书记胡光权(您亲哥哥)、现联村干部张建均及时多次电话联系过您本人,同时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及镇水利站、林业站、学堂村等部门同志都到您学堂村家中或到广元城区您住处与您见面沟通,处理相关问题。 一、关于信访受理、送达回证的送达方式和签收人签收的问题。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我镇具体办件人员在办理信访受理、送达回证的送达方式和签收人签收过程中,有提前跟你联系沟通告知,其中有您自己签收的,有您亲哥哥胡光权帮您代签的,有学堂村党支部书记尚飞电话联系您帮您代签的,同时所有的受理告知书和送达资料也通过信访系统网上回复了您反映事项。我们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将做好人员岗位调整,做好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和规范来信来访办信程序。 二、关于受理告知书文书纰漏问题。经核实,“代收人”印成“收代人”确系办信人员疏忽,文字印刷错误,已开展批评教育,责令立即纠正。 三、关于2023年7月12日发出的受理告知书时限问题。经核实,限2023年10月3日前回复是信访系统要求的答复时限,办信人员疏忽直接将此时间作为了受理告知时间,没有认真核实。您的本次信访件我镇在受理告知后60日时限内,于2023年9月1日进行了答复。因业务人员的疏忽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将及时纠正,感谢理解和支持家乡的发展。 感谢您的来信。如还有其它疑问,您可直接联系太公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839-8776001)。 广元市昭化区太公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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