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市住建局立即交由住保房产中心进行了调查核实。
前期,住保房产中心已责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公示公开,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确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公示情况。鉴于该项目正处于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阶段,住保房产中心将持续关注文博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指导属地街道社区做好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待业委会成立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后,住保房产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后期物业服务合同抄报中心。业主如对收费有异议,可向价格主管部门咨询;同时可通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商议,重新确定小区服务标准、服务事项、收费标准、收费事项等。
6月19日,临空经济区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留言内容,依法到资阳市车城佳美物业有限公司开展核查,经调查了解,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31日印发《关于市主城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资发改物价〔2023〕9号文件,该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该通知中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除受有关单位委托代收有关费用外,不得巧立名目擅自收费,不得对人员、车辆进出小区收取门禁费、开门费、过路费、装修工出入证工本费、电梯使用费、楼道维护费等其他类似名目费用。不得利用更换门禁卡等方式营利。代收费必须出具委托单位的发票或收据。经调查,佳美物业有限公司在文博园小区收费项目有收取公共能耗费12元每户。该公司目前正在核对已收业主能耗费,待核对后将对2023年4月(含本月)之后所收业主公共能耗费退还业主。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要求资阳市车城佳美物业有限公司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市主城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资发改物价〔2023〕9号文件通知要求,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做好物业服务,依法依规收取费用,不得巧立名目擅自收费,对已收公共能耗费进行退还或经业主本人同意抵扣物业费用,并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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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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