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94459|评论: 29

[民生杂谈] 开设论坛的初衷是广开言路、倾听民意民声,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7-4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设论坛的初衷是广开言路、倾听民意民声,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大部分麻辣论坛网友反映的情况都是真实的,如:购房补贴不发放、烂尾楼等等,并不是大家没事干非要在网上叽叽喳喳,要是这些问题能有效解决,谁会没事干要在论坛上反映。要相信广大网民朋友是真诚的、善意的,要相信绝大多数单位都能做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不自觉的总是少数。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315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4-7-4 23: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不见可以理解!回帖都不见了还谈啥民生?

发表于 2024-7-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不能让一些人把资源全占了。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7-9 11:39
有些留言怎么被删了?

发表于 2024-7-9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是这样的,在这里发帖的大多都是无奈之举。

发表于 2024-7-11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该用的方式方法都用了 才会在网上发布需求关注给予解决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7-19 11:44

对,公民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力,且是有理有据、符合社会规范、符合社会道德的言论。
 楼主| 发表于 2024-7-26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
 楼主| 发表于 2024-7-6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
 楼主| 发表于 2024-7-19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太对了。

2016年优秀网友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4-7-4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4-7-5 00: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4-7-5 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回复的手里没有权力清单,有权力清单的,又觉得脑壳痛——咋总有人不听话,惹出这些麻烦……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4-7-5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亦萱669 发表于 2024-7-4 23:04
发帖不见可以理解!回帖都不见了还谈啥民生?

有的回贴也要审核,稍等片刻
 楼主| 发表于 2024-7-10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重点领域、重要业务部门,财政收入重要来源部门之一,也就是资金争取大户施行同工同酬极为重要,该部门在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这其中不乏有大量人员从事具体行政行为长达五至十多年,绩效问题说取消就取消,让努力工作的人情何以堪!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7-11 10:46
透过现象看本质3 发表于 2024-7-10 10:18
作为重点领域、重要业务部门,财政收入重要来源部门之一,也就是资金争取大户施行同工同酬极为重要,该部门 ...

说得对。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7-11 10:46
ABBC1 发表于 2024-7-9 11:50
确实是这样的,在这里发帖的大多都是无奈之举。

说得对。
 楼主| 发表于 2024-7-12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重点领域、重要业务部门,财政收入重要来源部门之一,也就是资金争取大户施行同工同酬极为重要,该部门在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这其中不乏有大量人员从事具体行政行为长达五至十多年,绩效问题说取消就取消,让努力工作的人情何以堪!
发表于 2024-7-12 21: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7-15 10:13
透过现象看本质3 发表于 2024-7-12 20:24
作为重点领域、重要业务部门,财政收入重要来源部门之一,也就是资金争取大户施行同工同酬极为重要,该部门 ...

作为重点领域、重要业务部门,财政收入重要来源部门之一,也就是资金争取大户施行同工同酬极为重要,该部门在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这其中不乏有大量人员从事具体行政行为长达五至十多年,绩效问题说取消就取消,让努力工作的人情何以堪!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