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则劳动合同纠纷二审判决书,从判决书信息看,涉及的券商为华英证券,葛某在该公司任职长达12年。
双方诉讼争议中涉及的投行项目是龙力生物。龙力生物此前因系统性造假突出,被证监会点名,已于2020年7月退市。而华英证券连同立信会计所等相关方被千余名投资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龙力生物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损失,目前该案尚处于法律诉讼初期阶段。
月薪从10万元降到7万元
投行女高管状告公司讨薪
据裁判文书网,葛某于2011年5月1日入职某某公司,双方曾签订了期限自2017年5月1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葛某原担任业务一部总经理,2023年2月起葛某在某某公司业务拓展部工作。
葛某自2015年起工资标准为10万元/月,2022年7月调整为10.2万元/月,2022年11月调整为7.14万元/月。
2023年6月19日,双方劳动合同终止。2023年6月16日,葛某向某某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工资差额24.48万元,项目奖金45.97万元。后该仲裁委员会决定终止审理。葛某不服该决定,起诉至法院。
据判决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涉事公司为华英证券。判决书透露,葛某在该公司任职期间,负责的龙力生物重大资产重组、安德利IPO两个重要项目收到了监管罚单。
2021年6月2日,华英证券发布“关于给予龙力生物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相关人员处分的决定”,告知因该项目出现违规挪用募集资金情况,决定扣发葛某奖金127,300元。同日,华英证券发布“关于公司受到警示函监管措施给予相关部门和人员处分的决定”,告知因安德利项目未严格履行立项程序等,决定对葛某采取合规谈话,扣发葛某绩效奖金2万元。
综上,因项目收到罚单,华英证券决定扣发葛某奖金合计14.73万元。双方的争议也由此产生,即项目被监管处罚,公司是否可以追索葛某奖金,以及奖金已经发放的情况下,是否有权从其他项目奖金中扣除。此外,由于未能完成业绩责任状中约定的考核目标,华英证券还对葛某的薪酬进行了调降。关于降薪是否合理,双方也有争议。
据判决书,2022年1月,葛某曾签署业绩责任状,其中对考核期内的业绩要求进行了约定,包括实现部门盈利、实现一定收入等。如果未能在考核期完成考核目标,公司将视情况采取考核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散部门、降职降薪、调整岗位、乙方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此外,公司《合规风险及违规事项报告、处置及问责办法》载明,经济处罚措施包括扣发奖金、责令退还奖金、减薪、停薪。
华英证券对其降薪后,葛某认为,华英证券的降薪决定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和依法制定的公司制度规定。同时,截止2022年11月,葛某管理的项目累计收入2.4亿,收支平衡账户下是正数1.846亿元,华英证券在2022年10月以2年亏损(合计290万元)为由,通知葛某降薪30%的决定不合法,更不合理。
关于对项目的经济处罚,葛某认为,华英证券未提供经济处罚决定符合劳动合同法和依法制定的公司制度的依据,故应当发放应发奖金。同时,安德利项目组的业务活动与证监会检查和出具警示函是两件并行且没有交集的事件,没有证据证明葛某作为该项目承揽人及负责人应对华英证券因内部控制不完善受到警示负有责任。
不过,法院认为,首先,2022年葛某所在业务一部没有盈利,也没有完成业绩责任状中载明的考核目标。因此华英证券依据责任状约定在合理范围内对葛某采取降薪的措施,并无不当。
其次,龙力生物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存在依据违规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华英证券被监管出具警示函。葛某作为该项目承揽人及负责人,对项目流程、文件材料有进行审批职责,因此,华英证券决定扣发葛某该项目部分奖金,有事实依据和规章制度依据。由于葛某已取得龙力生物项目承揽奖金260余万元的情况下,华英决定扣发葛某该项目奖金12.73万元,亦属合理。
最终法院判决,对葛某请求改判华英证券支付葛某工资差额的诉求不予支持,并支持华英证券不支付葛某扣发奖金。
所负责重大项目被监管处罚
公司:调薪后工资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公开资料显示,华英证券是由苏格兰皇家银行(下称RBS)与国联证券(601456.SH/01456.HK)联合创办的中英合资的证券投资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其中RBS持有华英证券33.3%的股份,余下67.7%则为国联证券持有,双方合作仅涉及投行业务。2017年,RBS将其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给国联证券,自此华英证券成为国联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2011年7月,华英证券成立以来的第一单IPO项目落地,被视为“生物燃料第一股”的龙力生物成功上市。不到9年后,2020年5月22日,深交所宣布龙力生物股票终止上市,龙力生物触发退市的强制退市条件为连续三年亏损。
此外,因系统性造假突出,龙力生物还被证监会点名列入典型案例。据证监会调查,2015年至2017年,龙力生物通过删改财务数据、伪造会计凭证等方式,导致2015年度虚增资产近5亿元,虚减负债17亿余元,虚增利润近1.4亿元;2016年度虚增资产近1.3亿元,虚减负债28亿余元,虚增利润近2.5亿元;2017半年度虚减负债29亿余元,虚增利润近2亿元。
2021年1月,证监会对龙力生物及程少博等18名责任主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龙力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龙力生物法定代表人、龙力生物董事长程少博合计罚款1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月,山东证监局对华英证券及两名责任人出具警示函,华英证券作为龙力生物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张国勇、范光峥作为该项目(时任)财务顾问主办人,出具的持续督导报告内容与实际不符,且部分尽调工作不规范、部分工作底稿保存不完整。
而2021年11月,华英证券再因龙力生物领罚。山东证监局对华英证券及两保代出具警示函,经查,华英证券作为龙力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岳远斌和葛娟娟作为保荐代表人,存在未勤勉尽责履行充分核查程序、所出具意见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行为。
此外,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等相关方还被1600多名投资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龙力生物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损失,共计约9.16亿元。
而关于安德利IPO项目,2020年10月,华英证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警示函,函中提到,经查,华英证券在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等项目中,未严格履行立项程序。
安德利2023年6月21日公告称,华英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葛娟娟女士、杨惠荃女士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原保荐代表人葛娟娟女士由于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顺利进行,华英证券决定授权李季秀先生接替葛娟娟女士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不过,尽管被监管处罚,公司面临诉讼,但葛某仍拿到了关于龙力生物重组项目承揽奖金200多万元。安德利IPO项目的奖金也仅有递延部分剩余的1.33万元以及持续督导津贴5万元未发。
此外,华英证券还表示,葛某调薪后的工资依旧高于行业市场平均水平。
就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早在2022年5月,中证协发布的《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就明确,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当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增强薪酬管理的约束力,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津贴等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等内容,对违法违规或导致公司有过度风险敞口的高管和关键岗位等相关责任人员追究内部经济责任。2022年8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也有相关要求。
今年以来,越来越多券商提出要明确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并严格对照执行。就上市券商中,目前招商证券、东兴证券、红塔证券、中银证券、中信证券、兴业证券、光大证券等均在财报中提及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