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823|评论: 1

[群众呼声] 南部县五金建材城住户强制使用商业何时才能改电?[已回复]

[复制链接]

购买房屋时给业主承诺了给住户业主改为民用电,一直都没有改,强制住家户业主使用商业用电产生的额外高额电费应该由谁来承担?
20250106210659front1_0_7845705_Fjgtgq4wslrRaj18xjQWBgLxxDg7.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5-1-14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用电客户,您反映的南部县五金建材城电价执行问题,经核实为您购置的房屋为商业公寓,根据南部县自然规划局核准的亿联公寓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且房产证也明确房屋属性为商业,非住宅建筑根据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均应执行商业电价,供电公司已多次现场沟通解释。同时提出两项联系。建议1:客户找省、市、县发改正式行文同意将亿联公寓商业用电性质按居民电价执行,我司可根据行文要求进行电价调整;建议2:可向南部县县委、县政府、县住建局申请并以正式文件或书面证明方式,同意将土地使用性质由商用更改为住宅,或出具同意商用土地性质的公寓由商业更改为居民生活电价的证明,我司可根据文件或证明对指定的小区客进行电价调整。南部公司目前已协调蜀北街道办,蜀北街道办正在协调发改、住建等部门开展核实,尽全力推动相关部门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切实推动该问题解决。
   感谢您对供电公司工作的支持理解。
满意(0)
不满意(0)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