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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交警] 陈军实名反映西充交警责任划分不公平公正[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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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上级领导、麻辣社区、媒体朋友、广大网友
我是西充县的陈军,今天实名反映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依法处理我的交通事故案件,不公平也不公正。
事情经过:2024923日,我驾驶吊车沿着国道212线西充县环城路与阳光路T字型交口处直行,当时这个路口没有红绿灯,也没有限速标志线,这时一辆黄色小型面包车停在路口横挡住了我的视线,该车背对我的另一侧的一位54岁妇女骑电动自行车绕过黄色面包车的右侧,从车头前面突然冲出来停在路中间,当我看到她时只有1~2秒的反应时间(从面包车出来到出事点大概5~6米),而我已经来不及判断她要行驶方向的意图,我紧急踩了刹车,但避让不及车辆的惯性依然前行将连人带车撞倒,碾压导致其人死亡。
20241022日西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第511325120240000044号)认定:陈军(我)对本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被害人对本次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我认为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划分的责任比例存在明显错误有失公平,给我划分了主要责任,唯一的理由是说我车超速观察不仔细,说限速40码,我确实有超速几码(检测车速有4748码),但我也有话要说:
第一,受害人驾的电动自行车,不合规无牌无证,按规定不得上路。
第二,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过马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并且需要下车推行‌,但她直接横穿机动车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并且如果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应当从这些设施通过‌。这一规定旨在保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过马路时的安全,避免与机动车发生碰撞。
第三,受害人未按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横穿机动车道,意图斑马线上左转弯,没有看清车况就骑车冲出来,停在正常直行车辆的必经之路上,我发现时就只有五六米,任何车辆只要有40码的速度,都是刹不住,我还按了喇叭,我是大车,喇叭声音很大,受害人在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其没有观察好路口,自身有过错。
在场目睹了整个事件全程的黄色小面包车驾驶员杨先生对交警的笔录中,也明确说了他个人认为是受害人的过错大一些。
第四,这个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是不得不提的原因,在西充县城区行车道路路口应该设置红绿灯,我后来了解到,事发路口在之前多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没有红绿灯引导是本次事故的主因之一,同时也是相关部门的失职。
第五,事情发生后,我也积极进行配合处理,但是对方态度极端表态,甚至当众喊判我“死刑”,西充交警不考虑依法依归处理,还是过去一套“死者为大”的思维办案,给我列入主要的责任,那请问西充交警,你们光从我身上找原因,不考虑全面的因素,那要法律法规不执行又有何用?
综上,我认为西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我的案件处理不公平、不公正,事件中我有责任我也愿意负担我自己的责任,但是我坚持认为我不是主要责任,经过我们再三与交警方面沟通报告无果,现不得以,向各级领导、全社会网友、媒体求助,恳请大家关注本案,也是关注公平正义。全家人致谢!

情况反映人:陈军

                    联系电话:13771292504  (曾经上班的无锡移动号码)               
202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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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8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驾驶人”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论坛反映的《陈军实名反映西充交警责任划分不公平公正》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陈军于2024年9月23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我队于2024年10月22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陈军对该事故认定有异议,向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复核。2024年11月20日,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认为我队认定的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决定维持我队对该事故作出的认定。
感谢您对我队工作的监督。

西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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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15: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2-17 15: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交警乱划分责任,人家直行车辆具有路权,视线还被黄车挡住了不可预料到的事故,也按了喇叭的,那个无牌无证的车是怎么能跑上路的,还乱转弯,是想直行车辆飞过去让她转弯的车辆先走,说到底也是转弯让直行,自己往上冲能怪哪个

发表于 2025-2-17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开个大吊车在路口跑那么快干嘛?刹都刹不住

发表于 2025-2-17 15: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公平,真是乱整,不合规的车子上路乱转弯还没有人管了,真当马路是她自己家的呢,这样搞,以后反社会的人只会越来越多

发表于 2025-2-17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不减速观察,而且把人都撞死了,还不想负责任?

发表于 2025-2-17 15: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责任划分不合理,看过原视频,电动车不按交规行驶,加之黄车视线阻挡,事故难以避免,不该让大车承担主要责任

发表于 2025-2-17 15: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弯让直行,不合规的车就不该上路去,害人害己,这么突发的事件,哪个车也防不住预料不到,就算是个摩托车也能撞上去的。人家直行按喇叭有什么错

发表于 2025-2-17 15: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车小就有理,别人正常直行鸣笛,你有观察条件不注意主路来车还乱晃,让别人怎么判断?

发表于 2025-2-17 15: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查一下事发当天那个路口有没有限速标志,没有限速标志和红绿灯的路口,同方向两条机动车道封闭有护栏,小车最高能跑到80码,大车也应该是60码

发表于 2025-2-17 15: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丑得惊动党 发表于 2025-2-17 15:39
路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不减速观察,而且把人都撞死了,还不想负责任?

说的冲出来就五六米,你能刹车刹得住?你应该说按喇叭的时候,转弯的为啥不看不听才对,人家直行47码,大车有制动延迟

发表于 2025-2-17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道路交通法规参与者,大家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吗。一停二看三通过,左转弯车辆应该避让直行车辆。这种事情双方都有责任,双方都是受害者。感觉整个同等责任都差不多了。

发表于 2025-2-17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这个地方那些电动车乱骑早就该整顿一下了

发表于 2025-2-17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应该整顿了,乌烟瘴气

发表于 2025-2-17 16: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了人就不依法处理了吗,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发表于 2025-2-17 16: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2-17 16: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2-17 16: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2-17 16: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视频,客观上说那个转弯的电瓶车责任大的多,喇叭声音很大,黄车坐车里都能听到

发表于 2025-2-17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牌电动车违规上路,不按规定行使导致车祸事故,西充交警给大车划分主要责任确实欠妥,应该按照相应的交通法规公平公正来处理这件事,而不应该以“死者为大”偏袒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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