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穿石乡汤梁村新农村建设完成后,村民购买汤梁新村的房屋需要电力安装上户,电力安装入户(包工包料)每户由村干部实际收取2580元/户,而爱众供电所实际向爱众电力公司上交1680元/户,村干部赚取每户900元差价,2580元/户费用收取由穿石乡汤梁村村干部负责,事成后共获利46户*900元/户=41400元,其获利由村干部自己分配中饱私囊,穿石镇在多次信访回复中明确900元/户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人工、材料费,并且收齐后统一交由了爱众公司,爱众公司也已经明确他们只收取了1680元/户。请穿石镇人民政府出来解释一下这900元/户钱去哪儿了。
2025年穿石镇包庇回复:“安装电力费用问题”。经核实,900元/户费用用于“集表箱(台)内的电表及集表箱(台)以后的线路”的人工费及材料费。穿石镇将进一步核实材料数量、相关材料费及人工费。”请问穿石镇人民政府你们包庇能不能包庇得有水平一点,广安市反思用爱众电力的哪一户电表是用户自己安装的?何况就算爱众没安装电表也不应该由村干部来安装?请穿石镇把这900元/户的发票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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