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平先生: 您多方多次反映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经我中心多方调查核实,确认用人单位在您聘用期间(2006年6月至2024年12月)存在未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并于2025年4月15日向您和用人单位分别送达了补缴金额确认通知书。目前,我中心经过补充调查,将2025年1月至5月的少缴情况纳入补缴范围,并于2025年6月6日向用人单位送达了经依规依法测算的补缴通知书,责成其在10个工作日内履行补缴义务。
联系电话:0817-8605107 联系地址:南充市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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