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南充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实名举报住房公积金中心总稽核杨双不作为、渎职腐败问题。 致:
南充市委书记、市长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南充市政协委员会
南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举报人:张学平
联系方式: 181XXXX8728
被举报人:杨双(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总稽核)
举报事项: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总稽核杨双在查处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违法问题中,存在严重不作为、敷衍履职行为,涉嫌玩忽职守、渎职,请求依法监督并追究其责任。
事实与理由:
1. 违法事实明确,拒不纠正
2025年1月,本人向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实名举报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存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违法问题(部分职工按7%缴纳,部分按12%缴纳),明显违反以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建金管〔2005〕5号、建金管〔2006〕52号)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13号)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通知》(南公积金〔2018〕58号),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2020年等文件明确规定同一单位职工缴费比例应一致。
杨双作为总稽核,两次带队核查却刻意回避“同单位职工缴存比例不统一”的核心问题,未依法责令整改。
2. 行政确认后仍不履职
2025年4月15日,中心出具《确认通知书》,仅承认缴费基数问题,对缴存比例违法避而不谈。2025年6月9日下达的《补缴通知书》仅要求补缴基数差额,对比例违法问题只字不提,严重违背行政职责。
3. 推诿塞责,漠视群众权益
杨双作为总稽核,明知法律规定单位应统一缴存比例(12%),却以“不服可起诉”搪塞举报人,将行政责任转嫁给维权群众,违反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国策。
4. 有法不依,监管缺位
国家、部委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都有严格的规定,更奇葩的是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多次发文(如2022年文件)强调“同一单位职工缴存比例必须一致”都不执行,但杨双作为总稽核纵容违法行为,导致国家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形同虚设。
举报请求:
1. 依法纠正违法行为:责令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统一缴存比例(12%),并补缴职工差额。
2. 严肃追责:对杨双的不作为、渎职行为立案调查,依《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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