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044|评论: 1

[群众呼声] 告绵阳市住建局监管不力[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0-11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告绵阳市住建局监管不力
尊敬的领导您好:
此事已经反映多次,但是现在仍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事情如下:
一、三汇英郡7806号房屋自20191210日交付当时就发现客厅、卧室的多处墙体出现裂缝及客厅屋顶出现贯穿性裂缝,这种是否是严重的质量问题2020520日维修后的裂缝于同年8月在相同位置再次开裂,质保期内没修好,一直拖到过质保期难道就没有任何责任了吗?如果这样都能过关,那豆腐渣工程不是随处可见了吗?这究竟是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还是开发商知道主管部门缺乏监管而恶意套路我们老百姓?
二:客厅现浇楼板出现的贯穿裂缝经物业人员凭肉眼看后就认定楼板开裂是正常现象,是通病,不影响结构安全。这涉及到生命及财产安全,请用数据说话。
诉求:
1,客厅、卧室的多处墙体出现裂缝修复完好,且还原我的装修。
2,要求建设单位出具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及维修方案,且修复楼顶的贯穿性裂缝,修复后还原装修。
3,维修期间无法住人,理应给与我维修期间的住宿补助。

屋顶裂缝1.jpg
次卧墙面裂缝.jpg
客厅墙面裂纹.jpg
微信图片_20250912162122.jpg
2.jpg
1.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5-10-20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三汇英郡房屋裂缝问题”问题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问题后,我委责成经开区驻区质监站相关工作人员对情况进行核实。一是关于报修记录核查问题。经核实,2019年至2025年您的报修记录共2条:  2020年5月16日,您首次报修室内裂缝,物业于当月23日完成维修,且维修结果经您认可;2023年11月21日,您第二次报修原室内裂缝维修后再次出现,因已过2年质保期,物业告知无法保修,您当时予以认可。 二是关于客厅顶板裂缝问题。物业与建设单位此前未收到过您提交的相关报修。2025年9月12日经开区住建局收到您的第一次投诉后,立即对接驻区质监站,驻区质监站责成建设单位核查处理,9月15日,建设单位安排工程人员前往您家中现场查看。经核查:一是墙面裂缝为装饰抹灰层开裂,不影响结构安全;因房屋交房时间为2020年1月4日,墙面裂缝属2年质保范围,目前已过质保期,建设单位不再承担维修责任。二是餐厅顶板存在一道裂缝,经确认不影响结构安全;该裂缝为现浇板板面裂缝,属质保范围内,建设单位同意承担维修责任。在您第一次投诉后,建设单位上门查看并给出您维修意见至今,您并未向建设单位或物业单位作出任何回应,建设单位也就无法进行维修工作。2025年10月11日,您再次投诉相同问题。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立即于当日再次约您并上门查看,并向您再次重申了其公司的维修方案:只能维修顶板裂纹并恢复其维修范围内的装修;墙面裂纹已过质保无法维修。同时针对您提出的需要现浇楼板裂缝的安全鉴定报告作出了明确回复:由谁主张谁举证。但您仍未作出明确回应。关于住宿补助问题,需要双方协商,我单位责成双方协商,但依《四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协商不成的,依法不属于我局受理范围。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您两次投诉,建设单位均派员上门与您协商解决此事,明确表达了建设单位的维修处理方案,但您均未作出正面回复。
        下一步,我单位将督促建设单位、物业持续与您保持沟通,跟进后续事宜。如您需进一步咨询或反映问题,可拨打区住建局预留电话:0816—833372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经办单位:绵阳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区质监站
承办单位: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
满意(0)
不满意(0)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