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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与欠款在法律关系、形成原因、凭证效力及诉讼时效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借款的法律关系是清晰、明确、单纯的,主要基于借贷行为产生。而欠款的法律关系可能较为复杂,其背后可能涉及多种事实背景,如买卖、保证、劳务、损害赔偿等,借款:产生和形成的原因只有一个,即债权人将款项借给债务人,欠款:产生和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基于买卖、保证、劳务、企业承包、损害赔偿等多种事实,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只需简单陈述借款事实经过,对方抗辩和抵赖的难度较大。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起诉时,需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若对方否认或抗辩,欠条持有人需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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