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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
您在麻辣社区留言反映“我是一名退役士兵,安排了工作就下岗,现在每月已经给解决了公益岗待遇(解困金待遇),我想去竞选村干部,如果竞选成功当村干部,我的解困金待遇会不会取消!”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退役军人竞选村干部成功后是否取消公益性岗位津贴”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第十六条:“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行‘一人一岗’,不得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安排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到非公益性岗位工作;不得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之间混岗使用。”第十九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退出公益性岗位机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安置人员应及时退出公益性岗位。(一)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期满;(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通过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四)用人单位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五)应当退出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
二、答复意见
综上,如果公益性岗位人员(含退役军人)竞选村干部成功则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第十六条和第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安置人员应及时退出公益性岗位。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经办人:石小梅联系电话:0818-2700135
大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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