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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关于四川最新生育假的疑问[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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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最新《条例》的规定,生产第一胎的员工享有90天的生育假。
但是因为旧的条例规定,60天的生育假为奖励性,公司或者单位有权不让员工休。
所以,现在有疑问,现在这最新《条例》中的生育假是否具有强制性的规定?单位或者企业不让员工休,是否违法?员工又应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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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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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已公布。关于假期适用的问题,请在官方网站查询关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假期规定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职工维权问题,请参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条例。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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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4 17: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4 17: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明说只有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时候,想在原90天生育假的基础上再延长30天,才需要本人申请和所在单位同意,那为什么现在有些单位连规定的90天,都不进行落实?是四川省的法规条例已经在广安行不通了嘛?还是四川的地方法规条例出起来都是放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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