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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犯法 导致璀璨江月小区灾难性违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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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2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直以来就有业主曝光,反映高坪区江东中路七段,璀璨江月小区的公共区域(绿地)被个别业主占为己有建私人花园十分猖獗。但至今没有得到处理,反而愈演愈烈,严重侵犯了绝大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百七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 小区内的绿地属于全体小区全体业主公同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占用房产证之外的土地是非法占用土地,房产证标注之外的建筑是非法建筑,必须拆除!   
       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高坪综合行政执法局,本应遵社会主义法治方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高坪的法治服务,维护高坪人民的合法权利。但你们却没有对这些违法建筑依法拆除,在回复网友帖子时称(有截图为证):“仅对三户超线修建私人花园进行了拆除”。意思是只要在他们划定的线内建筑就是合法的,超出这个线外建筑才是非法的。
请问高坪综合行政执法局:所谓的超线,是你们给这些个别业主划地,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占用公共区域建私人花园吗?!还是他们的房产证上均有标注?!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小区公共区域都是全体业主的公同所有,除房产证之外的一切个人建筑都是违法建筑都必须全部拆除!绝不存在所谓的线内线外。为何在2025411日回帖认认定是违法建筑,而在2026121日又说是部分违法建筑(有截图为证)。请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犯法,擅自为私人在公共区域内建花园划定范围,严重违法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违法行为充当了保护,才使这些违法建筑的业主有恃无恐、肆无忌惮的疯狂圈地将公共区域(绿地)占为己有。造成对璀璨江月小区这么严重的违法建筑,高坪综合行政执法局负有不可推缷的责任!法律尊严不容践踏!作为执法部门的高坪综合行政执法局,你们不能履职尽责、依法行政。请问要你们有何用?下面是璀璨江月小区违法圈地的一小部分照片 1 (1).jpg 1 (2).jpg 1 (3).jpg 2 (1).jpg 2 (2).jpg 2 (3).jpg 2 (4).jpg 2 (5).jpg 2 (6).jpg 2 (7).jpg 2 (8).jpg 2 (9)_edit_212040969236976.jpg 2 (10)_edit_212001159678085.jpg 2 (11).jpg 2 (12).jpg Screenshot_20260122_112303[1].jpg Screenshot_20260122_112634[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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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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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5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璀璨江月小区公共区域(绿地)被个别业主占用建私人花园的问题,我局组织开展了专项调查工作,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南充市高坪区璀璨江月小区业主于2024年12月完成交房后,陆续接房并开始装修。在装修期间,部分楼栋一楼业主,对补充协议可以使用的花园草坪进行硬化并搭建围栏,为确保处置准确到位,我局一是2025年5月12日,到南充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城市建设档案馆调取了璀璨江月小区的《审批平面图》、《项目总平图》及绿化相关档案资料;二是2025年5月16日,向广东省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去函,要求提供该项目设计说明并函告该小区绿地率的详细组成与平面分布。6月4日,设计单位收到我局函告文件后,说明绿地率及规划建筑留白的用途;三是2025年6月11日,我局致函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该小区9#—19#楼共9栋建筑留白区域是否纳入小区绿地范围进行认定,该局于6月18日进行了复函。综合以上资料,12户业主占用部分为该建筑留白区域,属于小区景观深化提升范畴,未纳入小区绿地率,不属于小区规划的公共绿地范围。
        关于您反映的执法认定标准及“划线允许占用”等疑问,我局未擅自为个别业主划定公共区域占用范围,也无“线内合法、线外非法”的认定标准。此前回复中提及的“对三户超线修建私人花园进行拆除”,此处的“线”指小区规划建筑留白区域边界,即超出规划留白区域、侵占已明确划定绿地范围的建设行为,属于违法建设,依法应予拆除;而规划留白区域内的利用行为,需结合合同约定及业主自治原则规范实施,并非允许非法占用公共区域。
        因该规划留白区域在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有相关约定,为妥善化解争议、维护小区和谐稳定,我局结合调查结果提出以下处理建议:一是实行小区自治管理。由小区物业公司牵头,与一楼相关业主充分协商,制定该区域合理利用方案,方案需经小区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二是规范建设标准要求。该区域如需进行分隔,原则上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可采用高度不超过1.5米的通透式护栏或绿篱进行隔离,兼顾业主使用需求与小区整体环境美观、通透,确保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通行和居住体验。三是强化监督整改落实。我局将对超出规划留白区域、侵占小区绿地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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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3 21: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坪综合行政执法局,应该给我们璀璨江月小区一个说法!!!

发表于 2026-1-24 08: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你们出钱买下了划给一楼业主的线内绿地吗?!否则,你们凭什么说占用的这些绿地在线内就是合法的。

发表于 2026-1-24 10: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能维护我们的权利,就只有找高坪综合行政执法局讨说法!

发表于 2026-1-24 11: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小区的违法建筑太猖狂了,高坪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天都在干什么呀。

发表于 2026-1-24 17: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1-22 12: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璀璨江月小区这里面的问题大了,高坪综合行政执法局应该绝广大群众一个交待。

发表于 2026-1-22 14: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坪综合行政执法局,不仅没有履职尽责,反而让这个小区的违法建筑愈演愈烈。

发表于 2026-1-24 17: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房产证上的才是合法的,高坪综合行政执法局,你们把璀璨江月小区绝大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给出卖了,违法建筑必须拆除!

发表于 2026-1-24 17: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证上没有的所有建筑都是非法建筑,都必须要拆除。

发表于 2026-1-24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明文规定,公共绿化是小区公共资源,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私的占有,而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却给那些建私人花园者划线。你们是在知法犯法!

发表于 2026-1-24 20: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璀璨江月小区的公共绿化带,就这样被瓜分了。高坪综合行政执法局该当何罪?!

发表于 2026-1-25 08: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坪综合行政执法局,你们是高坪的悲哀呀!

发表于 2026-1-25 15: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证上没有的,都是违法建筑,都必须要拆除的。

发表于 2026-1-25 15: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1-25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你们为什么要划在个线内线外,这是明显在允许那些个别业主占有公共绿地建私人花园嘛。

发表于 2026-1-25 21: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坪综合行政执法局,你们凭啥子把我们璀璨江月小区的绿化带私自划拨给了一楼的业主建私人花园,请问:他们房产证上有这私人花园吗?!

发表于 2026-1-26 08: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占用绿化带建私人花园肯定是违法的!

发表于 2026-1-26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高坪综合行政执法局:所谓的超线,是你们给这些个别业主划地,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占用公共区域建私人花园吗?!还是他们的房产证上均有标注?!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小区公共区域都是全体业主的公同所有,除房产证之外的一切个人建筑都是违法建筑都必须全部拆除!绝不存在所谓的线内线外。

发表于 2026-1-26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绿化带属于全体业主的,任何人都不得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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