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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关于对中国移动南充市高坪区营业厅违规服务行为的再次投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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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9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中国移动投诉受理部门相关负责人:

         我是手机号码 187XXX9889 的机主。此前,我已通过市长热线12345就南充市高坪区移动营业厅一系列违规服务行为进行投诉,然而,移动南充分公司给出的回复不仅未能正面回应我的问题,还答非所问、敷衍了事,这让我感到无比失望与愤慨。在此,我再次郑重地向贵部门投诉该营业厅的违规行径,期望能得到公正、妥善的处理。


一、事件详细经过回顾

       2024 年 1 月,因房屋搬迁,我前往南充市高坪区移动营业厅办理宽带移机业务。工作人员热情向我推荐家庭产品智慧爱家 5G 版(全家福)套餐,并同步办理宽带移机。当时,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我,该套餐资费优惠后每月 138 元(原价 238 元),生效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1 日 00 时 00 分,在网期限为 2 年,且到期后继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未提及任何可能存在的额外限制或变更条件,我也基于对移动公司的信任,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完成了业务办理。


       2025 年 12 月,我前往营业厅咨询后续事宜,希望能降低资费,工作人员却告知我必须在网 3 年,否则按原价238元收取费用。我当即表示需要时间考虑,并未明确同意续约 3 年。同时,我还发现手机套餐期限是 2 年,而宽带却成了 3 年,这种期限不一致的情况让我十分困惑。1 月下旬,我再次前往营业厅,要求办理降低资费套餐时,对方表示该政策只适合因用户和转网用户,我表示工信部明确有规定,不能区别对待,同时,要求其提供当时办理套餐的详细资料,包括书面协议、业务办理记录等。工作人员却表示不知情,还称以前给我办理业务的人员已经离职,无法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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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手机业务的营业厅


二、移动公司回复的质疑

       移动南充分公司回复称“客户副宽带未到期,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办理,未到期客户不同意支付违约金,无法达成一致”,此回复存在诸多问题:

  • 未正面回应问题:我投诉的核心问题是营业厅强制续约、私自录音、区别对待等违规行为,而移动公司的回复完全没有涉及这些关键问题,只是围绕副宽带未到期和违约金进行说明,属于答非所问。
  • 与事实不符:我于 2024 年 1 月 办理的是手机套餐及宽带移机业务,工作人员当时明确告知免费看电视上网,两年后到期继续享受优惠,并未提及任何关于副宽带未到期及违约金的问题。移动公司的回复与实际情况严重脱节。
  • 沟通不实:移动公司称电联客户告知,但实际通过电话 183XXXX3217 联系我时,对方声称我已签字办理,当我提出关于套餐期限和私自录音的质疑时,她表示紧急向上面反应,可之后我再未接到过移动公司的任何电话,这明显是在敷衍我。
三、违规行为深入剖析      (一)强制续约,践踏自主选择权

        2024 年 1 月办理套餐时,双方明确约定在网期限为 2 年,这是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然而,在 2025 年 12 月我仅表示“考虑”3 年合约的情况下,营业厅在未获得我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套餐续约 3 年。而且,手机套餐和宽带期限不一致,让我始终处于被动地位,没有真正的选择权,只能被迫接受营业厅单方面设定的规则,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


    (二)私自录音,侵犯隐私权

       在与营业厅工作人员电话沟通中,我完全不知情工作人员会对通话进行录音。根据《民法典》第 1032 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通话内容包含我的个人意愿、想法以及可能涉及的敏感信息等,营业厅在未获得我明确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录音,属于非法收集个人通信信息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隐私权,让我对个人信息的安全极度担忧,也对中国移动保护用户隐私的措施和诚意产生质疑。


     (三)区别对待,违背政策规范

      2026 年“新老同权”政策明确要求在售套餐需对新老用户一视同仁,这是保障消费者公平权益的重要举措。当我向营业厅提出办理当前在售新资费套餐的要求时,营业厅却以“仅面向新用户和携号转网用户”为由拒绝,还建议我注销使用 10 多年的老号码,用家人身份重新办理。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工信部《电信服务规范》第十一条规定,即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作为使用中国移动服务多年的忠实老用户,我本应享受与新用户同等的待遇和权益,但营业厅的区别对待行为让我感到被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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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面向新用户和携号转网用户的资费


四、明确诉求重申    (一)取消强制合约,恢复自主选择

      要求营业厅立即取消未经我同意擅自绑定的 3 年合约,让我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自由、自主地选择后续套餐,不再受到任何不合理的限制和强制,真正行使作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享受公平、透明的市场服务。


(二)删除录音,书面致歉

       责令营业厅在接到投诉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删除未经我授权录制的所有通话录音,并出具书面证明,确保我的个人通信信息不被非法留存和使用。同时,要求营业厅就其隐私侵权行为向我出具正式的书面致歉信。


(三)落实同权,办理新套餐

        严格落实“新老同权”政策,允许我直接办理当前在售的新资费套餐,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拒绝或设置障碍。在办理过程中,营业厅应提供与新用户同等的办理流程和服务标准,确保我能够顺利、便捷地享受到新套餐的优惠和服务。


(四)处罚违规人员,加强培训

       对涉事营业厅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的内部处罚,并将处罚情况书面告知我。同时,要求营业厅加强对一线服务人员的合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五、期望处理结果与跟进

       我衷心希望中国移动投诉受理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我的再次投诉,在接到投诉后的 2 个工作日内与我取得联系,告知我投诉已受理,并说明大致的处理流程和时间节点。在调查处理过程中,保持与我密切沟通,及时向我反馈调查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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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近期多次对运营商的套餐服务问题进行公开点评,核心聚焦于“套餐升易降难”、新老用户待遇不公、合约条款不透明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业乱象。2025年12月19日, 《人民日报》刊发评论《手机套餐少些套路》,直指通信服务中存在的三大乱象:价格升易降难、低价套餐被悄悄取消、合约条款暗藏陷阱。文章一针见血地指出,通信服务已是基本刚需,运营商若总靠话术设障、捆绑销售留客,终将失去人心。同年12月24日,《人民日报》再次发文痛批运营商套路,强调消费者更换低价套餐仍被层层阻碍,"提速降费"推行多年,但老用户被"钉"在高价套餐上的现象普遍。报道列举了多个真实案例,如用户想从129元套餐降级至39元,却被以"合约未到期需缴违约金"或"仅限新用户"为由拒绝,甚至被建议"新办一张卡"放弃老号码。

      通过网上查询才发现这些案例跟我的情况类似,属于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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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通信是重要的民生服务,移动公司作为央企,除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还应该有社会责任。面对使用 10 多年的老用户,应该积极沟通,倾听用户诉求,而不是采取这种强制、高高在上的态度。贵公司宣传“用心服务,畅享移动”,然而实际行为却与口号背道而驰。

       感谢贵部门领导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再次投诉信,期待能够早日得到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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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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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9 20: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1-30 09: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一样,手机宽带电视一个套餐,合约两年,但是里面有个看家业务合约是3年,怎么都不能在合适的时间解约,他两个业务时间给你差起来的,只有给高价,两年满了不续约给一年高价等3年的那个业务满了再一起解约更换套餐,给你卡的死死的。建议楼去工信部投诉,微信小程序搜索工信部。

发表于 2026-1-30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移动回复你都是敷衍,纪委应查一查移动公司领导是否存在问题?

发表于 2026-1-30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个运营商,以前卖卡到国外诈骗,现在都学精了!

 楼主| 发表于 2026-1-30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与移动公司工作人员沟通情况的说明
      广大网友:
     1月30日下午2点42分左右,移动公司工作人员主动致电我(电话:139XXXXXX99),告知需添加微信并让我发送证件以取消此前签订的合约,但对于我此前通过官方渠道反馈的其他核心诉求,却刻意回避、只字未提。
     1.隐私质疑:自相矛盾的录音解释
     此前我曾反馈营业厅营业员未经我同意擅自录音,严重侵犯个人隐私权。本次沟通中,我再次询问此事,该工作人员先称是手机自动录音,但当我反问当前通话是否也在录音时,她却又改口表示没有。这种前后矛盾的回答,让我对贵公司保护用户隐私的诚意和管理能力产生了极大的质疑,也让我对自身信息安全感到担忧。
     2.诉求漠视:资费调整与携号转网的消极回应
     我明确提出希望办理新用户可享有的优惠套餐以降低资费,工作人员却以“套餐已打折”为由直接拒绝,无视老用户的合理权益。当我提及电信可协助办理携号转网时,她的回应称:“你叫电信给你办吗”,我再次与她确认时她确表示否认,最后以“去给营业厅反映”结束,全程未展现任何解决问题的意愿。
     3.服务意识缺失,用户诉求被忽视
     从本次沟通可以看出,工作人员缺乏基本的服务素养,对用户的核心诉求毫无重视,仅机械地执行“取消合约”这单一任务,完全漠视用户的其他合理需求。这种“选择性服务”的态度,本质上是对用户权益的不尊重,也暴露了贵公司在员工服务培训上的严重不足。
     4.问题处理敷衍,缺乏解决诚意
面对用户的隐私质疑和资费诉求,工作人员未提供任何有效解决方案,反而用前后矛盾的回答回避责任,用消极话术敷衍用户。这种处理方式不仅未能解决问题,反而加剧了用户的不满,严重损害了移动品牌在用户心中的信任度。
     5.新老用户权益不对等
     工信部早已明确要求落实“新老同权”,但贵公司仍以“套餐已打折”为由拒绝老用户办理新的资费套餐,本质上是对老用户的区别对待,违背了市场公平原则,也伤害了长期支持移动的老用户感情。
       在这次沟通中,我也意识到自己的态度可能不太好,情绪有些激动。在这里,我想请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理解我迫切解决问题的心情。毕竟,我反馈的问题都是实实在在影响我使用体验的,我希望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如果我的态度给你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在此我真诚地给你道歉。同时,我也希望移动公司能够真正重视我反馈的问题,秉持“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正视问题根源。加强员工服务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确保用户的隐私安全;严格落实“新老同权”政策,让老用户也能享受到应有的优惠待遇。用实际行动解决用户诉求。
      我相信,只要移动公司能够积极改进服务,一定能实现更好的发展。也希望广大网友能够关注此事,共同监督移动公司改进服务,让我们的通信生活更加美好。

发表于 2026-1-30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整我们老百姓的钱。

发表于 2026-1-30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整我们的钱。
发表于 2026-2-1 11: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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