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合理制定选座服务产品,切实保护旅客合法权益,1月29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发布《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班预留座位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旨在规范航司行为、提升信息透明度、满足各类旅客需求。其中拟规定:国内航班经济舱免费可选座位比例最低为70%,国际及地区航班经济舱免费可选座位比例最低为65%。付费预留座位,即旅客通过支付费用方式可选择的座位,仅限国际及地区航班,国内航班不准许开展付费选座。
图片来源: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记者从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了解到,为进一步引导航空公司规范航班预留座位行为,更好满足旅客多样化、差异化的座位选择需求,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组织各航空公司研究制定了《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班预留座位规则(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昨天(29日)向社会公布,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班预留座位规则(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覆盖国内、国际及地区航班,首次系统规范航空公司经济舱座位预留的种类、范围、比例及信息告知等关键内容。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航空公司须将经济舱座位分为“免费可选座位”和“预留座位”两大类。其中:
运行保障性预留座位需基于安全和服务刚性需求,包括安全员座位、紧急出口限制、特殊旅客(如轮椅、担架、无陪儿童)保障等;对携带年龄不满两周岁婴儿的旅客、年龄满两周岁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旅客免费开放权益类预留座位。 增值服务性预留座位分为权益类预留(积分/里程兑换)和付费预留(仅限国际及地区航班),明确国内航班不得开展现金选座服务; 要求国内航班免费可选座位比例最低70%,国际及地区航班免费可选座位比例不低于65%。
《征求意见稿》将国内航班免费可选座位的具体比例划分为:航班经济舱总座位数小于等于160座的,免费可选座位不低于经济舱总座位数的70%;大于160座小于等于200座的,免费可选座位不低于经济舱总座位数的75%;大于200座的,免费可选座位不低于经济舱总座位数的80%。
针对国际及地区航班,《征求意见稿》规定,国际及地区航班的增值服务性预留座位包括权益类预留座位和付费选座;对携带年龄不满两周岁婴儿的旅客、年龄满两周岁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旅客免费开放权益类预留座位。应提供不低于经济舱总数65%的座位供旅客免费选择。
而国际及地区航班运行保障性预留座位的范围、具体位置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及特殊旅客服务保障需求等,增值服务性预留座位的具体位置由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根据旅客需求确定。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明确预留座位的释放时间,防止“最后一刻”才放座。航空公司须在网络购票、值机等环节以显著方式告知旅客免费与预留座位范围、积分/里程兑换标准、付费选座价格(仅限国际及地区航班)、预留座位释放时间等信息。
国内航班的人工办理乘机登记手续柜台释放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及特殊旅客服务保障需求的前提下,于人工办理乘机登记手续柜台开放期间对旅客免费开放。线上释放规则显示,权益类预留座位,应不晚于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3小时供旅客线上免费选择。
国际及地区航班的人工办理乘机登记手续柜台应不晚于航班起飞前6小时释放经济舱第一排及安全通道外的预留座位。线上释放规则显示,国际及地区航班的增值服务性预留座位应不晚于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48小时起逐步释放,且于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6小时释放除经济舱第一排及安全通道外的预留座位。
针对信息告知,《征求意见稿》提出,航司或代理人须在网络购票、值机等环节以显著方式告知旅客免费与预留座位范围、积分/里程兑换标准、付费选座价格(仅限国际及地区航班)、预留座位释放时间、自愿及非自愿变更预留座位处置规则等信息。
同时,座位图需使用清晰图标区分“免费可选”“会员可选”“线上不可选”“已选座位”等类别,杜绝信息模糊与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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