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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非本人关联市场主体异议申请书
致盐亭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异议事项
申请人本人从未以任何形式出资、注册、任职于亦未授权、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将本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关联至该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中,该关联行为系非本人意愿的信息冒用/错误录入,现正式提出异议,请求贵局依法核查并立即删除申请人与该企业的全部信息关联。
事实与理由
2026年2月5日,申请人前往盐亭县行政服务中心核查个人名下工商登记信息,经工作人员系统查询确认,申请人名下无任何营业执照/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但系统显示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被关联至上述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中(核查结果可由贵局调阅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记录)。申请人自始至终未参与该企业的任何设立、经营、变更等活动,未签署过该企业任何工商登记文件,对该企业的注册、运营等情况完全不知情,该信息关联行为已影响申请人个人信息安全,且存在后续信用风险隐患,严重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权益,现向贵局提交本异议申请,同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行政服务中心核查结果相关证明材料,恳请贵局依规核查该企业工商登记信息,核实申请人非本人关联的事实,并及时完成信息删除操作,消除对申请人的影响。
申请诉求
1. 依法核查[关联企业全称]工商登记信息中申请人信息关联的相关情况;
2. 立即删除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与该企业的全部工商登记信息关联;
3. 核查完成后,向申请人出具书面核查及处理结果告知单。
申请人承诺:以上所陈述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均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申请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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