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7名诈骗案的被害人,现就被同一人诈骗300余万元后,多日报案遭遇推诿拖延、案件至今未依法立案的紧急情况向您反映,恳请关注并督促解决。
一、案情概要
被控告人以恋爱关系为诱饵,同时对4名女性实施诈骗,期间通过伪造国家公文、发送虚假官方短信、售卖假黄金诱导投资等手段,骗取7名被害人(含便利店、彩票店、烟酒店经营者)共计300余万元。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犯罪,且资金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严重。
二、报案经过与遭遇
自2025年10月17日首次报案以来,我们已连续12天奔波于多家派出所,却始终未得到依法受理,具体经过如下:
1. 10月17日:被害人代表(张媛、刘家威、冯小娟)前往高新区桂溪派出所报案,民警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受理,要求补充材料。
2. 10月20-21日:经两天两夜整理证据后再次前往桂溪派出所,民警余胜仍以“证据梳理不足为由未予受理。
3. 10月22日:
- 被害人张媛前往九江派出所报案,民警起初同意立案并通知被控告人到场,到场后称“证据不足”。
- 我们三人转至万安派出所报案,被告知“按属地原则张媛需回九江派出所”,返回九江派出所后,九江派出所态度恶劣,大多数民警对群众吼叫,要求群众隔他们一米远,遮挡警号,公然维护诈骗犯,直接定性为经济纠纷,并声称:你不要以为这样就能立案,几番周折,又将冯小娟、刘家威推回万安派出所做笔录。
4. 10月25-26日:
- 冯小娟电话询问万安派出所,被告知“案件需移交九江派出所”;次日前往提交补充证据时,又被告知“案件将移交回桂溪派出所”。
- 张媛同步询问九江派出所,得到答复“案件正在双流区法制会审,可能移交”。
目前了解的情况:该案件在万安派出所和九江派出所分别立案,立案时间2025年11月19日。
后续:
冯小娟2026年2月、3月电话询问万安派出所,警员答复:正在移交成华,走仲裁程序。询问成华法制,说证据不充分不予接受。导致我的案件一直拖延。
三、被害人核心诉求
尽快侦办案件:恳请领导安排将案件依法依规交予成华区办理,逮捕嫌疑人,归还诈骗资金, 依法提交检察院。
理由:我居住在成华区跳蹬河街道,我作为案件被害人之一,起初为了和其他被害人一起,在桂溪派出所提交了联合控告书,但辗转反侧,现在九江和万安派出所受理了我们的案件,那么请问:①按照三个当场原则,是否应该给与桂溪派出所处分?②按照属地原则,为何不转交成华方便我配合案件办理?③网络上多次出现类似案例,很多市区都已经作为典型案例,试问成都市公安系统为何还认为证据不足,要求被害人提供莫须有的证明?
四、可能造成的危害。
1.对受害人的经济状况造成严重打击。受害人被骗资金全部是银行贷款和网贷,面临催债和工作危机家庭压力,
2.对国家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被控告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官方短信,请领导维护刑法权威和中国共产党威严,不要让犯罪者逍遥法外,嚣张跋扈,继续危害其他人员,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