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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邦泰天著2期商铺违规,相关部门未解决[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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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8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邦泰天著2期,部分住宅楼1楼楼下空间,施工图上标注为封闭空间(覆土),部分商铺拆除隔墙后违规使用并经营餐饮,相关设备产生建筑传声低频噪声,以及酒客半夜吵闹声,严重侵害业主们利益和健康,特别是紧邻通宵营业商铺的业主,整晚受到低频噪音侵害,全部积蓄买的新房却有家不能住、无家可归。
一、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
(一)业主提出:城管部门进行执法,恢复拆除隔绝,复原封闭空间(覆土)。
(二)城管回复:该空间为既有空间,通过了竣工验收,商铺拆墙使用不是违建。
(三)笔者认为:商铺拆墙使用封闭空间(覆土)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附施工图等不一致,该封闭空间(覆土)没有获得规划部门审批作为商铺产权面积或赠送面积或商业使用,虽竣工图上开发商增加标注了商业赠送,但竣工验收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验收盖章,并未获得规划部门审批或盖章确认,商业赠送仅是开发商营销手段。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城管部门执法的核心依据应该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而不是通过了竣工验收既合法。
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一)业主提出:城管进行执法,不能在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二)城管回复:商铺均配套了专用烟道,您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笔者认为:该封闭空间(覆土)为住宅楼地下室,与住宅楼共用承重结构,同时又与商铺楼墙体连通,从整体来看,若商铺将封闭空间(覆土)打通使用,住宅楼、封闭空间(覆土)、商铺楼在事实上既成商住楼。住宅楼1楼、封闭空间(覆土)仅一墙之隔,按《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封闭空间(覆土)内商铺不能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城管部门应该严格按照法规及权责清单规定事项进行执法,而不是有专用烟道既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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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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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7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邦泰天著2期商铺违规,相关部门未解决”留言已收悉。接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赴现场核查,现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踏勘、询问原开发企业及查看相关验收文件,确认相关商铺内的所有空间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均为既有空间不存在私挖地下室的情形,相关商户装修期间拆除内部墙体也均为非主体、非承重结构的空心砖分隔墙体,该行为不属于现行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另需说明的是,根据相关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判例,行政许可、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以法律的明确规定为前提并遵循必要性原则,相关业主以满足日常生产生活需要进行的装饰装修和利用既有空间的行为属于在权利范围内自主选择、自我调节和规范的事项,除非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此类行为不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审慎实施行政管理,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得作出行政处罚。
前期我局已督促相关商家对管道设施进行整改,并落实相应降噪措施。2026年3月13日,我局已发函委托高新区环应局对该区域商铺开展噪音专项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将依法依规推进后续处置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


                             高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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