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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现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诉求:请北新项目专班公布目前公司的财产信息,并按强制执行判决执行判决。调查核实情况:该群众家人于2014年10月购买北新项目商铺(A1-3-533、A1-3-534),与四川邦定达亿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委托管理模式为3+17(前6年租金一次性抵扣房款,合同已到期,现已新续签20年,前3年固定租金,后17年随行就市)。根据委托管理协议,该群众家人在2023年10月以后根据商铺出租情况领取随行就市租金。处理意见:四川康伦律师事务作为北新项目临时管理人,对北新项目进行强监管。您所要求的资产公开事项请向临时管理人申请,临时管理人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处理。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联系临时管理人,一是拨打临时管理人对外电话:17311831627,如遇到拨打占线情况,建议分时段多次拨打,以保证电话及时接入;二是可以在每周三前往北新项目现场接待中心向临时管理人值班律师进行提交申请(地址: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北新冷链项目权证中心旁)。经向法院部门核实,关于您反映的诉讼案件,广汉法院依法做出判决。申请执行人赵某某等依据生效判决向广汉法院申请执行,广汉法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未履行。后经网络执行查控及司法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务,广汉法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北新工作专班工作人员已经通过电话告诉您上述情况。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疑问,欢迎拨打联系电话0838-5235070进行咨询。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广汉市北新项目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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