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199|评论: 27

[四川群众呼声] T2请问顺庆区城管局:你们日进斗金20多年桥头公园停车场关闭了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4-22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2请问顺庆区城管局:你们日进斗金20多年桥头公园停车场关闭了吗?
几十个群众呼声舆情诉求帖子,几百万的阅读量,你们能够视而不见无动于衷吗
难言之隐?不屑回复?不敢回复?拖得过去吗?近日删帖能够封口我吗?

搜狗高速浏览器截图20240111145944.pn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6-4-23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无杂念PRO 发表于 2026-4-23 07:40
你这是网曝人家,是违法行为!

这个略见一斑算是本论坛的“公众人物”早就在网上自报家门,姓氏名谁,在哪里工作,教得哪门功课说得一清二楚,连自已的像片都发在本论坛上,老早就在网上自曝了。

 楼主| 发表于 2026-4-22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搜狗高速浏览器截图20240111150451.png

 楼主| 发表于 2026-4-22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搜狗高速浏览器截图20240111150410.png

发表于 2026-4-22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才是“群众呼声”!

发表于 2026-4-22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该贴直指顺庆城管部门“日进斗金”,桥头停车场是城管部门的小金库,与实事严重不符,建议相关部门追究网名“略见一斑”的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26-4-22 13: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城管局:网民“略见一斑”(真名冯xx,原南充一中教师,现退休在家。)。发帖说你们“日进斗金20多年”的收费停车场咋回事???

发表于 2026-4-22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五千次以上,可能构成诽谤罪,如果造谣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发表于 2026-4-22 21: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三太保 发表于 2026-4-22 00:50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五千次以上,可能构成诽谤罪 ...

万一略见一斑说的是“真”的呢?

发表于 2026-4-22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子目前点击量500多,三国源那边已经有800多的点击量,目前共1300了,再等几天看能上5000不。

发表于 2026-4-22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点 发表于 2026-4-22 21:05
万一略见一斑说的是“真”的呢?

那真不一般

发表于 2026-4-22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早就给过答复,偏偏要符合他的“结论”才罢休

发表于 2026-4-23 00: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头子,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你恶意诋毁、造谣、诬陷他人名誉,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可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你不知道吗?不怕你今日发帖叫的欢,明天你可要喊地又叫天。

发表于 2026-4-23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点 发表于 2026-4-22 13:01
顺庆区城管局:网民“略见一斑”(真名冯xx,原南充一中教师,现退休在家。)。发帖说你们“日进斗金20多年 ...

你这是网曝人家,是违法行为!

发表于 2026-4-23 09: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无杂念PRO 发表于 2026-4-22 16:40
你这是网曝人家,是违法行为!

给我讲法规,你哪个?
有时间多去给略见一斑讲讲吧!

发表于 2026-4-23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违法颁发的营业执照,为何不注销?!https://bbs.mala.cn/thread-16799380-1-1.html

发表于 2026-4-23 19: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见一斑你除了发帖发照片攻击老百姓外,你还会造谣、诬陷、诽谤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城管局),你真的好厉害呀,值得表扬!

发表于 2026-4-24 06: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城管层:你们那个停车场好凶呀,略见一斑发帖说,你们“日进斗金20多年了”,恭喜发大财了!

发表于 2026-4-24 12: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无杂念PRO 发表于 2026-4-22 16:40
你这是网曝人家,是违法行为!

如顶帖就叫:违法,发帖人造谣、诬陷、诽谤又该当何罪???

发表于 2026-4-24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点 发表于 2026-4-24 12:40
如顶帖就叫:违法,发帖人造谣、诬陷、诽谤又该当何罪???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