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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它比我开得好”,浙江一女子开辅助驾驶在高速上化妆、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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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6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浙江温州高速交警接到群众举报,一名司机在开启辅助驾驶后双手放开方向盘,十分危险。

根据线索,高速交警在该驾驶人的社交账号中发现多条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开启辅助驾驶后,双手离开方向盘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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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显示,该女子在开启辅助驾驶后,有时在吃东西,有时双手随着音乐舞动,有时还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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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很大隐患。

高速交警很快锁定违法车辆信息及驾驶人林某的身份,责令其到场接受教育处罚。面对交警,女子称“作为女司机,我觉得它比我开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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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交警依据相关规定,对林某驾驶时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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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据法治日报此前报道,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智能辅助驾驶系统仍处于L2级别,远未达到可完全“托管”的程度。一旦驾驶员在开启系统后放松警惕,甚至玩手机、睡觉,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更对自身和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最高人民法院也曾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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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激活车载辅助驾驶功能后,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即使驾驶人不在驾驶位也一样。


央视新闻:辅助驾驶≠自动驾驶 行车安全不能“放手”


近日,在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一辆小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向左偏移撞击中央护栏,车辆和护栏均有不同程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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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驾驶人刘某在行驶途中水瓶掉落到副驾座位下,随后,他打开车辆辅助驾驶后,便弯腰去副驾拾取水瓶,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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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驾驶人刘某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判定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交管部门提醒,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车辆搭载的均为L2级辅助驾驶系统,驾驶人始终是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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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事故预防和处理指导处副处长 周芬:驾驶人在使用汽车辅助驾驶功能时,如果脱眼、脱手,这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风险,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面临着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三重法律风险。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在使用汽车辅助驾驶功能时切不可过度依赖,驾驶人应全程保持手不离盘,眼不离路,脚不离刹,确保车辆随时可控。


(总台央视记者 李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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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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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27
狗日的嫌弃自己活够了,自己不想活了别祸害别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33
应该扣12分罚200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35
妈呀,心真的是确实太大了,辅助架驾驶我从来不敢用,方向盘掌握在我自己手上才安心,紧急情况我要提前能预判才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35
建议禁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37
都是处罚得太轻的原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41
用过智能驾驶的回来做评价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43
这些人都是不想开车的,直接扣除驾照算了,免得出来祸害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44
人家开的问界,比人开的好,小鸟就别来碰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47
处罚太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47
企业宣传上车睡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48
她死了不重要  重点是别害别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50
企业标注,宣传智架的一律按十亿级别罚款,尤其说撞死人企业赔钱的直接罚百亿,反正有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50
那么多无人驾驶机动车怎么不罚?,还让它上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51
华为啊,鱼大嘴开车睡觉你们敢罚吗哈哈哈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51
还是罚得太少了,出了事害了别人怎么办?最少也要给她来个危险驾驶罪去蹲3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52
自动驾驶太恶心了 那个蓝色灯晃的我想发吐 有这样的处罚我就放心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52
违法成本太低,不该吊销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52
自动驾驶太恶心了 那个蓝色灯晃的我想发吐 有这样的处罚我就放心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6 11:52
为什么要发明这种,,这些人怎么想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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