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说个离谱的事。 江油市农业农村局正在采购杀虫灯,预算163.35万元,512套。磋商文件里,68分的方案分(实施方案42分+售后服务方案26分),缺陷判定标准是:"每缺少一项扣6.5分,每有一处不足或有缺陷的扣3.2分。" 大家品品——"不足""有缺陷"——什么叫不足?什么叫有缺陷?没有任何一个量化指标。同一份方案,张三专家说"内容不足"扣3.2分,李四专家说"内容充分"打满分,两个专家都合法。 68分——占详细评审70分的97%——全靠专家"感觉"定生死。这不是给别人控标留入口是什么? 更离谱的是:第三章3.3服务要求,三项全部写的是"无|无|无|无"——一字没写。但第五章售后服务方案却有26分!请问:服务要求都没有,你凭什么打售后服务方案分?评审标准没有需求依据,这分怎么打? 还有——15项技术参数(透光率98%、板载功放100W、内置2GB内存、双SIM卡、超声波输出、充电电流10A、防水电池箱浸水……),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就按无效响应处理。但请问:这些参数哪个有国标/行标检测标准?供应商去哪找合法检测报告?这不是逼着供应商造假吗? 最让人无语的是——这个项目是"二次"采购。第一次已被财政裁决废标了。第二次磋商文件,这些核心问题纹丝不动。是觉得没人盯?还是觉得没人敢管? 我们要求:江油市农业农村局立即更正磋商文件,量化方案分评审标准,补充服务需求,删除不合理的证明材料要求。也请江油市财政局、绵阳市财政局关注这个项目。第一次废标还没学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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