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60|评论: 4

[即时新闻] 【民生曝光】七年维权陷"程序空转"死循环!

[复制链接]


【民生曝光】七年维权陷"程序空转"死循环!绵阳一拆迁户遭遇行政不作为+司法枉法+检察监督失灵三重暴击!

楼主:曹丁元(身份证信息)
时间:2026年5月XX日
联系电话:

各位网友、领导同志、媒体朋友:

我叫曹丁元,绵阳市经开区塘汛街道居民。今天,我要实名曝光一起系统性侵权案件——我的宅基地安置权益被行政不作为、司法枉法、检察监督失灵三重侵害,七年维权,程序空转,求告无门!
这不是个案,这是基层治理失灵、司法腐败、检察监督虚设的典型标本!

一、事情经过:从"有凭有据"到"被当球踢"

拆迁时,我儿子曹栩闻经社、村、城南街道三级审核,市区两级政府批准,获得宅基地安置资格。因当时无统建房,街道收走原件,给复印件作为兑现依据。
2019年12月,城南街道撤销,塘汛街道接管。 从此,我的噩梦开始了。

二、塘汛街道:"新官不理旧事"是懒政借口还是法定理由?

我向塘汛街道多次反映,党工委书记惠慧、主任梁晓龙的回应永远是:
> "找信访""找复议""找法院""等结果"
踢皮球七年,皮球还在原地!
更恶劣的是,经省巡察组督促后,塘汛街道竟编造"已处理"虚假材料欺骗上级!这是行政不作为+行政欺诈!

违反条款:
- 《公务员法》第14条:公务员应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9条第2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
-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9条第3项:"弄虚作假,误导、欺骗"
- 《民法典》第243条:征收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三、三台法院法官汤静:三大程序违法,枉法裁判!

违法一:被告无异议的证据,法官拒不采信!违反《行政诉讼法》第43条!

违法二:城南街道收走原件导致原告举证困难,依法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汤静法官颠倒举证责任!违反《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项!

违法三:《农房建设审核批准表》原件由国家机关保存,法院应依职权调取。汤静法官拒不调取,直接驳回起诉!违反《行政诉讼法》第40条!

这是枉法裁判!这是滥用职权!这是涉嫌徇私枉法罪!

四、绵阳中院法官陈幽:"跟错不纠"+公然亵渎司法!

发现一审问题,却维持错误裁定!违反《行政诉讼法》第89条!
判后答疑时,面对我出示的批准文件,公然说"我不识字"!
一个中级法院法官,面对百姓证据,装聋作哑!
这是法官吗?这是法盲!这是无赖!
违反条款:《法官法》第10条、第46条、《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五、省高院再审:法官勾结,干预司法!

2024年11-12月,陈幽两次带三台法院汤静到省高院找法官黄丹(现已退休)"拜访"!
下级法官找上级法官"拜访",这正常吗?
这是"拜访"吗?这是"说情"!这是"勾兑"!这是司法腐败!
违反条款:《法官法》第22条、"三个规定"


六、绵阳市检察院胡勇:17个月六次延期,检察监督失灵!

法律规定:三个月内审查终结。
现实:六次延期,17个月无结果!

更可怕的是:2025年11月17日,非案件当事人的区级人员邓飞、刘键进入胡勇检察官办公室55分钟!

他们是谁?受谁指使?去干什么?
这是说情!这是干预!这是把检察监督当儿戏!
违反条款:《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56条、《检察官法》第47条、"三个规定"

七、我的五连质问

质问一:塘汛街道惠慧、梁晓龙
行政区划调整就能推卸法定职责吗?"新官不理旧事"是懒政借口还是法定理由?编造虚假材料欺骗上级,良心何在?

质问二:三台法院汤静
三大程序违法,枉法裁判,你对得起法官袍吗?你对得起宪法宣誓吗?

质问三:绵阳中院陈幽
"跟错不纠"、公然说"不识字",你还有法官的尊严吗?你还有做人的底线吗?

质问四:省高院黄丹
接受下级法官两次"拜访",你还有司法独立的精神吗?你不怕晚节不保吗?

质问五:绵阳市检察院胡勇
17个月不结案,六次违法延期,非当事人进入办公室,你是在监督司法还是在保护违法者?

八、我的五大诉求

1. 请求四川省检察院紧急督办,直接受理本案监督申请!
2. 请求四川省监委立案调查,查清所有违法违纪事实!
3. 请求四川省委巡视组关注,推动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
4. 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级审查,纠正冤错案!
5. 请求媒体、网友关注转发,让阳光照进这七年黑暗!

九、附件证据

1. 绵阳市检察院《受理通知书》绵检控申行监〔2024〕31号
2. 绵阳市检察院六次《延期答复函》
3. 三台县法院一审裁定书
4. 绵阳中院二审裁定书(2024)川07行终174号
5. 省高院再审裁定书
6. 宅基地安置审核批准材料
7. 塘汛街道虚假处理材料

我相信:正义可能迟到,但不应永远缺席!

如果正义缺席,我就一直追,追到天涯海角!

                         申请人:曹丁元
                         联系电话:
                               2026年5月   日

20260529075457front2_0_7871248_Fiyc64XLtjGlsNdPg8rGelS00xoN.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26-5-29 08: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5-29 09: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对冤假错案的调查,2014年就总结出“冤假错案”都是公检法司人为制造出来的!
这十多年的血淋淋的事实更证明了这个道理这!!

 楼主| 发表于 2026-5-29 12: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5-29 20: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5-30 00: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