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328|评论: 2

[四川群众呼声] 请求利州公安局尽快履职捕杀野犬[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5-30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各位领导,
       利州区东坝街道栖凤路利州林业局右侧小区中饲养大量犬只(社区统计约80只),前期经利州公安局确认,全部未登记。根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农牧渔业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84〕80号)“五、凡未经免疫、无标(记)牌的犬、一律视为野犬,公安人员、民兵及广大群众均有权捕杀在城市,由公安部门负责,畜牧兽医、卫生等部门积极配合捕杀狂犬、野犬;”的规定,请求公安机关及时履行自身责任,对利州区东坝街道利州林业局右侧小区大量野犬及时依法进行捕杀。

周围老百姓真的跪求各位领导履行下职责...
祝好。
犬只情况.pn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6-6-1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针对群众近期反复反映的辖区内居民杜某凤在自建房内饲养大量犬只,引发的环境卫生异味、夜间犬吠噪音、邻里矛盾纠纷等问题,社区已全部收悉,并向受影响的全体居民致以最诚挚的歉意。该涉事老人现年七十余岁,养犬用的房屋为其个人自建自住房屋,无直系亲属长期陪伴照料,日常以饲养犬只为精神寄托,饲养数量较多、持续时间多年,属于特殊群体涉民生复杂纠纷。针对群众投诉的核心问题,此前政府已督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上门处置,目前还未妥善处置,社区在职能职责范围内对其进行劝导规范养犬、督促清理犬只粪便,要求夜间采取隔音控声措施,同步宣讲《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及居民区公共秩序相关规定,并向其提供消杀药物,督促做好日常清洁消杀,最大限度降低异味与噪音影响。 社区已向上级汇报此情况,由于杜某凤老人年事已高,房屋产权为老人自有,无法采取快速强制手段,邻里和谐需要彼此理解,民生处置更需稳妥合规。给大家日常生活带来的困扰与不便,社区再次深表歉意,相信相关部门会逐步稳妥化解该问题,也恳请各位居民给予合理的处置周期与理解包容。
感谢您的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
                                           202661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26-5-30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人类高度文明了才能万物和谐,以包容宽厚的心态海纳百川,遵循自然法则,各类生物都有生存的权利,不应该强肉弱食、赶尽杀绝!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