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锦绣澜庭房屋四年渗水,监管推诿维权无果求助”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反映的入户门口漏水问题,经查为楼梯前室吊顶处有漏水情况,市质安站已督促开发商及时处理。市质安站工作人员曾于2025年10月首次收到您反映该问题,上门查看时您表示该处漏水已由开发商处理,并有一段时间未再出现漏水情况。直至今年6月下旬连续降雨天气后,您再次反映出现漏水,市质安站已责成开发商对屋面、吊顶内部、管道等部位开展检查,对漏水问题进行及时维修。
二、您反映的室内漏水问题,市质安站工作人员于2025年10月到您家中查看,您装修时对阳台进行了改造,将原有室外空调机位改造为室内空间。您反映的室内漏水点位于封窗顶部和侧面(均属原室外空调机位)。
(附图为未装修的同户型室内照片。原设计为阳台侧面砖墙,外侧空调机位,空调机位外侧为百叶窗。您家中装修时拆除阳台侧面砖墙,在百叶处封窗)
市质安站工作人员现场已告知您,您反映的室内漏水属于装修改造出现的问题,不在开发商保修范围。在告知您相关事项后,您请求工作人员帮助您分析漏水原因,本着为群众排忧的原则,工作人员向您指出漏水处的封窗胶条严重起鼓变形,现场拆除该胶条后您本人进行了触摸检查,确认胶条(粘接面)长期浸水潮湿发胀,您反映的两处漏水特征也符合封窗顶部积水渗漏。工作人员仅向您提出对装修改造做进一步检查的建议,不存在“单方面主观判定结论”。
您反映的“反复渗水点位并非空调机位区域”,实际漏水位置全部位于原空调机位。
您反映的“该渗水外墙本人全程未改动,不存在任何违规改造、人为破坏的行为”,实为您拆除阳台侧墙。您在实施拆墙前时未提出相邻墙体有开裂渗水问题,而拆除墙体极易造成相邻墙体开裂,因此建议您与开发商进一步协商,如无法协商可以走司法途径进行诉讼。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南充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