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三件事。都发生在同一天。 第一件:我请求引入社会监督,农业局说"法定程序红线,不得突破"。我向南部县建言——对这个212万的项目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找第三方独立观察评审过程,结果向社会公开。农业局回复了。核心意思一句话:政府采购有采购人负责、财政监管、审计纪检专责监督,法定体系已完备。社会监督人员不是法定评审主体,不得替代专家评审——这是法定程序红线。我从来没说过要"替代专家评审"。我说的是——找一双眼睛在旁边看。看完了,告诉公众看到了什么。农业局把"看"说成了"替代"。把"观察"说成了"越权"。然后关上门——不需要。 第二件:监控录像,驳我的时候是证据,我要看的时候是机密。农业局说我反映的情况"与客观实际不符"——黎清没有和电信的人一起进场,办公室的门没有关,所有流程合规。说这些话的依据是——他们调了监控看了。好的。监控你看过了。监控证明了你的结论。监控是你的证据。那我申请看同一份监控。回复是:保密档案,不能看。我说黎清和电信的人一起来的。你们说没有。我说门关了。你们说没关。你们的证据是监控。我问你们要证据。你们不给。然后你们对公众说——他说的都是谣言。什么时候,一个人证明自己没说谎的难度,比反驳一个谣言还大?什么时候,一个老百姓需要先拿到一盘被对方锁进保密柜的录像带,才能证明自己说过的话是真的? 第三件:农业局倡议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今天的回复末尾,农业局加了一句话——"倡议广大网民理性辨别网络信息,自觉不信谣、不传谣。"我发的帖子里写了什么?写了:招标文件要求45天完工,实际工作量至少半年到一年。写了:项目负责人要同时拿四个不同方向的证书。写了:采购人代表黎清和电信的人一起到场有说有笑,进了代理公司邓刚的办公室关上门。写了:六家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全部满分。这些,哪一句是"谣"?45天——招标文件白纸黑字。四证——招标文件白纸黑字。六家满分——评审结果网上公示。黎清和电信同行——我亲眼看见。门关了——我亲眼看见。然后农业农村局说:这是谣言。如果一个公民亲眼看到的、招标文件公开写着的、评审结果网上公示的事情,可以被称作"谣言"——那么"不信谣不传谣"这六个字,到底保护真相的还是保护说谎的人的? 今天做的事:一、向县委书记写信请求公开监控——监控证明我错了我公开道歉,证明农业局错了请依法追责。二、向农业局提交社会监督申请书——社会监督不是替代专家评审,是补充。三、向审计局提交协助函——212万财政资金,花出去的每一笔都应该经得起审计。三件事做完。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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