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273|评论: 6

[四川群众呼声] 关于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程序被判违法仍拟强制执行、选择性执法、怠于履职等问题的情况反映[已回复]

[复制链接]

关于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程序被判违法仍拟强制执行、选择性执法、怠于履职等问题的情况反映

被反映单位: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事由:1.生效行政判决确认案涉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后,该局仍坚持推进强制执行;2.执法标准不一,存在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殡葬执法,严重违背国务院出台的新版《殡葬管理条例》和五千年文化公序良俗;3.对群众多次实名举报的非法占地、盗采矿产、养殖污染水源等问题长期拖延推诿、不予查处。
一、基础案件司法判决事实
2026年5月28日,原告因不服前自然资规罚字〔2025〕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2025)川1603行初467号生效行政判决书明确认定:
被告前锋区自规局作出的案涉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但存在程序违法;法院为避免程序空转、节约司法与行政资源,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判决确认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但不判决撤销、不责令重作;案件受理费50元由前锋区自规局承担。
判决生效后,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知处罚文书已被司法确认程序违法,依旧坚持原处罚效力,告知若当事人不主动履行,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争议要点说明
1.法院“确认违法、不予撤销”的判决,仅基于司法效率考量不责令重做,但并未消除该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的法定定性;行政机关应当针对程序瑕疵落实纠错补救,而非直接径直强制执行一份已被法院认定为程序违法的处罚文书。
2.根据行政诉讼裁判规则,此类判决下行政机关如需执行,应当履行内部纠错、程序补正等补救程序,不能无视司法违法认定直接沿用原违法处罚决定推进强制,否则与生效裁判精神相悖。
二、殡葬领域执法方式争议:与国务院出台的2026新版《殡葬管理条例》及传统公序良俗不符
《殡葬管理条例》(2026年3月30日施行)明确:2026年3月30日既往不咎并尊重群众入土为安、落叶归根的传统习俗,坚持分类施策、稳妥推进殡葬改革,严禁简单“一刀切”执法;区分历史存量与新增违建墓地,合理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逝者为大、入土为安”是我国五千多年来的公序良俗与民生底线,但本局在属地殡葬管理工作中执法尺度僵硬:
1.对本人案涉事项从严作出处罚并拟强制执行;
2.水洞村4组同样存在非本村户籍逝者自广安前来安葬的情况,然而相关部门并未适用相同管理要求进行处置,执法裁量尺度差异明显。
3.同属辖区水洞村范围内,多位村民去世后均在永久基本农田、林地内违规安葬,该类占用永农、林地散埋乱葬的行为均违反《殡葬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相关禁止性规定,属于同一性质、相近情节的同类违法行为。但目前前锋区自规局仅针对我方案涉点位作出处理、拟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对村内其他多处同类违规安葬行为未开展立案查处、责令整改及后续执法处置,客观上形成同类违法区别对待、执法标准不统一的情形,涉嫌选择性执法,违背行政处罚公正、公平、过罚相当与平等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
三、多起群众举报事项长期选择性执法、怠于履职(附网络线索及举报背景)
经群众长期网络发帖、实名多次举报,前锋区自规局存在同类违法行为不同处置、部分案件拖延不查的问题:
1.代市镇私卖国有土地违规建坟问题
2025年9月30日,网民“难得糊涂65855”在四川麻辣社区【四川群众呼声】发帖反映代市镇违规出让土地、违规修建坟墓,周边居民深受影响,该网络诉求长期未得到前锋区自规局正式核查回复与处置。
2.桂兴镇企业涉嫌非法盗采、超量开采矿产资源问题
网络多次出现群众实名投诉桂兴镇某道企业涉嫌违规超量、采(盗)矿和涉嫌伪造开采证等违法犯罪舆情,社会关注度较高,但该局未开展对等力度的立案核查与严格执法,存在选择性执法,怠于监管问题。
3.水洞村钟某养殖场长期违规占用耕地、养殖污水污染饮用水源十年未处置
村民实名分别向区、市、省、北京中纪(监)委、国家信访局、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科村部、如实举报:该养殖场依靠特殊人际关系,长期占用良田耕地;养殖粪污未做无害化处理直排田地,造成土壤破坏、地下水渗透污染,已导致下游五里村谢家龙井、黎家龙井两处村民集中饮用水源出现水质浑浊、异味等污染问题,威胁周边群众饮水安全。
举报后,前锋区自规局、生态环境相关部门长期拖延、搪塞推诿,至今未作出行政处罚、未落实污染整改。
综上述多起同类线索处置差异明显,客观构成选择性执法、畸轻畸重、怠于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违背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同案同罚的基本原则。
四、诉求请求
1.督促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视(2025)川1603行初467号判决中“处罚程序违法”的司法认定,暂停依据原违法处罚文书推进强制执行,依法落实司法判决对应的补救纠错措施;
2.要求该局严格按照2026新版《殡葬管理条例》开展殡葬执法,摒弃一刀切模式,兼顾法治要求与“入土为安”公序良俗,统一辖区殡葬案件执法尺度;
3.依法对代市镇违规建坟、桂兴镇涉嫌非法采矿、水洞村养殖场违法占地与水源污染三起群众长期举报事项逐项立案核查、书面答复举报人并公开处置结果,纠正选择性执法问题;
4.由市纪(监)委、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市委政府督查室对该局上述执法乱象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后续执法行为。

2026年7月20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6-7-31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平台反映的“关于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程序被判违法仍拟强制执行、选择性执法、怠于履职等问题的情况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1. 2025年7月4日,我局接群众举报前锋区桂兴镇水洞村3组存在非法占用耕地建坟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对违法线索进行核查。并于2025年8月7日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2025年9月3日,我局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前自然资规罚字〔2025〕21号),2025年11月25日,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向前锋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撤销作出的前自然资规罚字〔2025〕21号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5)川1603行初467号认定,我局作出的前自然资规罚字〔2025〕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虽存在程序违法情形,但该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且当事人违法事实明确、处罚幅度适当。法院认为,若责令重作将导致程序空转,既无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必要,也会造成行政执法与司法资源的重复消耗,故最终确认该处罚决定违法,但无需责令重作。目前,我局已向前锋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锋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正在审查。
2.        我局收到的水洞村群众举报“李某违规占地建坟问题线索”,目前正在调查中。
3.        2026年1月4日,我局接众举报某养猪场涉地问题线索后,对养猪场占地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核实,某养猪场占地面积为1330.2平方米,桂兴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8日批准备案面积1222.49平方米,有107.71平方米在备案范围外,我局责令该养猪场限期整改。目前,该养殖场对备案范围外的107.71平方米土地已经完成了设施农用地备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31日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26-8-13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及时清楚,点赞

发表于 2026-8-13 11: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违法也要担责,不能简单程序违法就不担责,到处乱埋一样违法。

 楼主| 发表于 2026-8-13 15: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锋区自规局 发表于 2026-7-31 10:39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平台反映的“关于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程序被判违法仍拟 ...

关于对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络回复的辩驳暨实名举报

现就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7月31日在麻辣社区平台作出的答复,提出针对性辩驳,并实名举报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锋生态环境局、桂兴镇水洞村村民委员会长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失职渎职,为辖区各类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相关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官方回复中,仅选择性回应个别信访线索,刻意回避群众多年持续反映的系列重大违法问题,答复避重就轻、逻辑片面,未能正视系统性监管缺位、选择性执法乱象。该局针对水洞村3组违法建坟案件,虽承认行政处罚存在程序违法,却依旧持续申请强制执行;面对辖区大量同类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葬行为,仅个案处置,其余千余起同类违法行为置之不理,执法标准不一,选择性执法特征明显。针对钟阳养猪场占地问题,该局简单以设施农用地备案作为企业占地合法化依据,刻意混淆“备案登记”与“法定用地审批”的法律概念,回避养殖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核心违法事实,答复缺乏法律支撑,难以服众。现就相关违法线索完整举报如下:
一、钟阳(钟扬)养猪场十余年持续非法排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包庇纵容,怠于履行监管职责
钟阳养猪场注册于2015年7月22日,法定代表人杨贵全。养殖场投产十余年来,私设隐蔽排污暗道,长期向外直排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养殖粪污。污水持续外排造成周边耕地土壤发黑板结、水体遭受污染,区域常年恶臭弥漫,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持续威胁周边村民身体健康与农业生产安全。
多年来,本村村民多次逐级向前锋生态环境局、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名举报污染问题。但相关部门现场检查流于形式,从未依法开展全面调查、下达正式整改文书,未实施行政处罚,长期放任污染持续发生。猪场经营者有恃无恐,对外宣称举报无法产生实质效果,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据村民核实,该企业能够长期规避执法,背后存在公职人员干预执法情形:企业法定代表人杨贵全长兄杨贵德,曾先后担任广安市畜牧食品局局长、广安市林业局局长;其兄弟杨贵斌现任广安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上述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影响力干扰基层行政执法,致使区级职能部门不愿查、不敢查,形成公职人员庇护、职能部门躺平、企业持续违法的不良局面。
恳请上级机关全面核查该猪场扶贫项目立项、用地审批、环保验收、涉农资金申报全流程,严查是否存在材料造假、违规审批、虚假验收、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徇私包庇责任。
二、钟阳养猪场非法占用约5亩永久基本农田,区级主管部门违规备案,以备案代替行政审批,变相掩护违法占地
该养猪场修建于桂兴镇水洞村五组廖光文、汪传福权属永久基本农田之上,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5亩。
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严禁擅自改变用途,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建设依法须经国务院审批,区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无审批权限。同时根据自然资规〔2019〕4号、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明确要求: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存量已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养殖设施,具备条件的应当调出,无法调出的应当拆除复耕。
该猪场自建设之初即属于未批先建、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知上述法律规定,不依法责令拆除违建、恢复耕地、立案查处,仅以设施农用地备案进行答复。必须明确:设施农用地备案仅属于信息登记管理手段,不属于行政许可,更不能等同于用地审批手续,不能将备案作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的合法依据。该局刻意偷换法律概念,以备案规避耕地保护法定要求,属于典型乱作为,变相包庇土地违法行为,突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同时群众质疑,存在区级自然资源部门单方面调整地块地类、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范围情形。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调整、地类变更权限归属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区级部门无权单方面修改规划图层、调整土地属性。如存在违规调规行为,属于严重程序违法,请求一并核查纠正。
三、村干部亲属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修建坟墓,多次举报长期得不到处置
桂兴镇水洞村村委会负责人李川亲属李云广、李云安,于2024年冬季,在桂兴镇水洞村三组永久基本农田内违规修建坟墓。其中李云安户籍已迁出本村,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关人员依托亲属村干部身份以及宗族势力,违规侵占耕地,破坏殡葬管理秩序与耕地保护政策。村民先后向区、市多级部门实名举报,时至今日没有开展有效处置,违法行为持续存续,基层监管形同虚设。
四、广安市前锋区华道水泥销售公司涉嫌盗采、超量开采矿石,疑似存在伪造采矿许可证问题,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管缺位、渎职失责
广安市前锋区华道水泥销售公司长期被群众举报存在超量开采矿产资源、非法盗采山石,涉嫌伪造采矿许可证等重大违法线索,相关情况在当地广泛传播。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非法盗采、超采矿产资源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将涉嫌刑事犯罪。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矿产资源属地法定监管单位,掌握相关群众举报线索,却长期不予立案核查、不开展调查取证、不作出行政处罚,放任企业持续存在违法风险,未履行矿产资源监管法定职责,涉嫌严重失职渎职。
   五、桂兴镇水洞村村民委员会全面履职失守,纵容大面积违规土葬乱象,群众怀疑存在利益输送
长期以来,桂兴镇水洞村村委会未尽村级属地监管责任,放任辖区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葬乱象持续蔓延:
1.默许大量外村户籍人员在水洞村二组、四组永久基本农田修建坟墓,经村民不完全统计,跨区域违规土葬多起,大面积损毁耕地,造成耕地永久性破坏;
2.放任在村委会办公场所后方违规修建活人墓,明显违反《殡葬管理条例》与耕地保护政策。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村委会不劝阻、不制止、不上报、不推动整改。村民合理怀疑,村内长期泛滥的违规占地建坟现象背后,存在工作人员收受好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问题,严重侵害村集体公共利益,破坏基层治理公平。
举报诉求
1.对本次反映全部线索统一受理,提级开展全面调查,依法固定全部违法证据;
2.依法核查钟阳养猪场污染、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事实,责令停止违法生产、落实土壤生态修复,依规作出行政处罚,查清公职人员干预执法、徇私包庇问题;
3.全面排查前锋区桂兴镇水洞村范围内所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违规土葬行为,统一执法标准,杜绝选择性执法,依法整改、复耕土地;
4.对华道水泥销售公司盗采、超采矿石、证照相关线索开展专项核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5.对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锋生态环境局、桂兴镇水洞村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问题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6.将调查进展、最终处理结果书面答复举报人。

 楼主| 发表于 2026-8-13 15: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8-13 15: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