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开旺于2000年退伍,一年后,他被安置到河南省台前县公路局(现为台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但公路局领导让他“等通知”,一等就到了2017年。他这才得知自己早已被别人顶替岗位,经向纪委举报,顶替者被清退,公路局也于2021年与他签订补偿协议,一次性补偿毛开旺10万元;恢复毛开旺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待遇。
协议签订后,毛开旺多次要求单位“恢复身份”未果。今年6月份,他收到了上述“告知函”,称“双方的劳动关系已实质解除,此前支付的10万元补偿款也属于不当得利,要求协商解决。”
7月22日,台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回应新京报记者称,2008年毛开旺的户口和档案,相继落在山东省禹城,应当视为他主动解除了与公路局的劳动关系。2021年工作人员没有调查清楚情况,就与毛开旺签订了“恢复工作并补偿10万元”的协议,现在事情查清楚了,单位将起诉毛开旺,要求其返还10万元补偿款。
“毛开武的基本信息”表显示,毛开旺的身份证号被划掉,而个人拼音码一栏,写的依旧是“Maokaiwang”受访者供图
被冒名顶岗:单位承诺赔偿并恢复工作
这场跨度长达20余年的安置纠纷,要从2000年说起。
当年12月,21岁的毛开旺从部队退役,根据当年的安置政策,他在待业一年后,被分配到台前县公路局。
毛开旺称,当年公路局接收了他的档案,但并没有让到岗上班,而是让在家“等通知”,一等就是几年时间。其间,他的父亲曾多次找到局领导询问进展,但得到的答复都是“安置的都没有上岗呢,再等等”。
“我在家也不能闲着。”毛开旺称,他跟着父亲到山东省打工,之后在禹城市安家落户、结婚生子。直到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文件中提到“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要采取措施,确保岗位落实、妥善安置”,这让他燃起了再回去问问的想法。
毛开旺称,他当时想着有国务院文件的支持,当地落实自己的工作,应该问题不大。但他回到台前县打听才得知,已经有人冒用了他的名字在县公路局领取工资。之后,他通过县委编办调取了个人安置信息,发现“退役军人安置介绍信存根”上是他的名字,而个人基本信息表上的名字,变成了毛开武。
毛开旺提供的一份他从编办调取的名为“毛开武的基本信息”表显示,身份证号一栏中,他的身份证号被划掉,改成了另外一串号码,而个人拼音码一栏,写的依旧是“Maokaiwang”。信息表落款日期为2014年6月,盖有台前县公路局的红章。
毛开旺称,原始的表格中,还能清晰地看到他名字中“旺”字被刮,改成“武”字的痕迹。这些问题经他向纪委举报,都被查实。
毛开旺提供的一份2017年12月,台前县监察局发向公路局的“关于对毛开武顶替退伍军人毛开旺上班问题的建议”中提到,2002年1月,县安置办将毛开旺安置到公路局工作,因种种原因毛开旺一直没有到岗。自2010年4月开始,县公路局为毛开旺发放工资(工资由毛开武领取),2014年4月公路局工资表显示毛开旺名字被毛开武替换。毛开旺的个人档案、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编办人员信息表均被改为毛开武。
“纪委查实后,顶替人毛开武被单位清退,但我的事业身份和工作却没有落实。”毛开旺称,他和父亲曾多次找公路局时任局长询问,刚开始局长说刚到任,情况还不了解,之后就是一拖再拖,“既不否认单位应当恢复其身份的说法,却也不进一步落实安置”。
毛开旺称,直至2021年,他再次将问题反映到纪委,双方才达成一致意见。
新京报记者获取的公路局与毛开旺于当年8月份签订的《协议书》显示,公路局接受毛开旺申诉的最低补偿。一次性补偿自2002年至2020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万余元及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4.7万元。因单位财务状况无能力支付,毛开旺做出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公路局一次性补偿毛开旺10万元,协议签订后,恢复毛开旺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双方配合共同恢复建立毛开旺的档案信息。毛开旺本人能随时上岗则享受本单位正常工作人员待遇,如毛开旺不能到岗,由公路局给毛开旺全额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单位发函毁约:劳动关系已事实解除
毛开旺称,在协议签订后,他如约拿到了公路局补偿的10万元,也按要求向单位提交了个人档案的复印件,用于前期单位与各部门对接解决身份问题,但进展缓慢。
毛开旺称,5年间,他和父亲曾分别或共同找公路局的领导催问,但不是说在忙就是说让等等,“从来没有说过,问题卡在了哪?或者需要我们补充什么材料,就是各种理由往后推。”
今年4月份,毛开旺通过短信的形式,将工作多年未落实的问题反馈给台前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负责人李加文与毛开旺再次就安置问题进行协商。
毛开旺称,6月初,李加文主任答应他尽快恢复档案和身份,让他没想到的是,几天后,他收到的是一封告知函:“工作不安排了,钱也得退还。”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这份长达6页的告知函,详叙了毛开旺的待业、安置、户口档案迁移、异地就业参保的基本情况,并基于这些情况做出法理结论:毛开旺与台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劳动关系已事实解除。事业中心此前支付的10万元补偿款,是基于“2002年至2020年间,毛开旺始终处于待岗状态,未有任何收入来源”的错误认识。该支付行为属于重大误解,建议10日内双方协商处理(如部分返还、分期返还等)。
毛开旺称,他至今没搞明白,自己被冒名顶替,理应恢复的身份和工作,怎么就变成了“劳动关系事实解除”,拿补偿款也没有法律依据了。
7月22日,台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李加文回应新京报记者称,2008年10月,毛开旺的档案被人从公路局调走,放至禹城市就业服务中心托管,同一个月,毛开旺的户籍也落至禹城市,这说明,毛开旺是知道自己的档案被提走了的,“是他主动解除了跟公路局的劳动关系。”
李加文解释称,顶替人毛开武是2010年进入公路局,2014年篡改的档案,而此时毛开旺的档案已经转走,所以说毛开武是伪造了档案上班,这与毛开旺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之后,毛开武被清退,伪造档案的相关人员也均受到处罚。
李加文称,因为之前他们没有调查清楚毛开旺在禹城就业、缴纳社保等情况,再加上2021年毛开旺的家人频繁到公路局闹,在这种情况下才签订了“安置并补偿”的协议书。
“2021年双方签订协议的事儿,也向县领导做了汇报,县里同意恢复毛开旺的身份和工作,但让他提供档案的原件,对方迟迟没有提供。”李加文称,在调查中了解到,毛开旺在2004年就在禹城结婚,之后人也一直在当地,他当时并不想回来工作。
对于这种说法,毛开旺并不同意。
他解释称,他和父亲自始至终提的要求都是恢复身份和工作,并不存在不愿回去上班的说法。他说,2009年之前,他一直在禹城的建筑工地做小工,每天打泥扛灰,还要自己个人缴纳社保,不可能放着事业编制不要,拱手让给他人。
毛开旺从台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调取的资料显示,他的档案被顶替人的父亲签字提走受访者供图
当事人将应诉并主张合法权益
毛开旺认为,公路事业中心的告知函是“倒果为因”。他的档案是被顶替人的父亲毛某伦从公路局违规领取后,交给奶奶“让我们自己想办法就业”,他才把档案存放在禹城就业服务中心。现在不能说,因为本人存放了档案,就视为主动解除了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毛开旺提供的一份按有手印的“提档证明”中写道:根据毛开旺的意思和委托,现把他本人档案提走,与公路局不再有关系。签字人为毛某伦(记者注:2014年已逝世)。
李加文称,毛某伦与毛开旺的父亲,系堂兄弟,都在一个村。经他们了解,当年提档、顶岗的事儿,毛开旺的父亲应该是知情的。
7月22日,毛开武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当年顶替毛开旺工作,主要是他的父亲操办的,他觉得毛开旺及其父亲应该知道,“要不然我咋会冒用他的名字呢”。
对于上述说法,毛开旺及其父亲均予否认。毛开旺的父亲称,血缘关系上,他与毛开武的父亲确为同一个爷爷,但父亲从小被过继走了,两家人实际往来并不多。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李加文主任表示,有些事情,毛开旺可能没有说实话。目前事实已经查清,告知函内也明确说明了相关缘由,他们将起诉毛开旺,追还补偿款。
“既然公路事业中心毁约,我也将委托律师应诉,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毛开旺说。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2002年安置后,毛开旺待岗是遵循单位的安排,并非无理由拒绝劳动,且客观上毛开旺不间断询问安置情况并签订补偿协议等,能够证明其主观不具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愿。此外,档案转递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且档案提取人是顶岗者的父亲,毛开旺事后个人保管档案,不能视为主动解除关系。
付建称,2021年,双方协议明确载明补偿事由是被冒名顶替,10万元补偿及恢复身份、工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相关规定,未按照规定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待遇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毛开旺作为安置对象,有权要求恢复人事劳动关系、按政策安排上岗,也有权主张相关赔偿。
|